这丫头,当真是个学习的好材料,虽然一开始有些尴尬,可是一旦涉及学习,状态进入得很快,神专注。
说起来,她一开始能进入府内做事,除了因为有一个汉人的大人,能说汉话以外,样貌也是占了相当一部分的原因。
记得当初管家赵叔挑选好人后,给冯永禀报时就说过,这阿梅黑是黑了点,可是模样也是出挑的。
冯永当初没在意,在他想来,南中那边的来人么,皮肤黑是正常的,毕竟晒时间长,太阳光又强烈。
就是那李遗,在南中那边呆得久了,不也比锦城的人黑一些?
再说了,这阿梅也就是一个府上的下人,应该和他扯不上太大的干系。
后来做了他的贴侍女,这才注意到她的皮肤,心里也曾有过那么一点好奇,也是不知道究竟是天生的皮肤黑,还是被太阳晒黑的?
如今仔细观察之下,终于肯定了一件事,这丫头的阿母,之所以能被汉人看上,肯定是一个美人,而且不会是黑皮肤,不然阿梅的大人也不可能下得了手。
就算是关了灯闭上眼都一样——可是别忘了阿梅的大人和她的阿母还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这可不是露水姻缘就能说得过去的。
这阿梅离开南中后,在锦城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跟着自己跑到汉中,虽然是一个婢女份,可是没有了南中那边的强烈阳光照,又不用为了生活而辛苦,继承了良好基因的她越发变得水灵起来。
怪不得自己在阳安关挑选羌女时,赵广就误会过一次,那时还说了这羌女肯定比不过阿梅。
大概是阿梅时时跟在自己边,反倒自己最没有注意过她的变化。
现在细细看来,虽然她的皮肤仍是要比汉人女子黑上一些,但已经算得上是容貌秀丽。
可以预见到,再假些时,别说是羌女,就是汉人女子,恐怕也没多少人能比得上她。
啧啧!
难不成,混血的基因,当真是比普通人要有优势一些?
这丫头,脑瓜子厉害,人长得漂亮,就是可惜出差了些。
阿梅听到自家主君砸了几下嘴,终于忍不住地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发现主君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当下心里有些慌乱,手上一抖,写错了一个字母。
她轻轻地“啊”
了一声,又是惊慌地看了一下冯永,只见主君倒是没有在意,又连忙改了过来。
连续两次的抬头,以及那不经意间的眼波流转露出的风,让冯永不住的一dàng)。
咽了咽口水,心道怎么回事,好歹自己也是里打滚过的人,怎么感觉自己今晚好像很容易被挑起绪。
再看看阿梅,只觉得那微微泛红的脸更是吸引人。
要不……顺水推舟,将错就错?
冯永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又咽了一下口水,感觉有些蠢蠢动。
密室女学生ai?
“主君,婢子写好了。”
正当冯永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两者之间摇摆的时候,阿梅突然说了这么一句,把他的心神唤了回来。
“哦,哦,让我看看。”
冯永定住自己的心猿马意,伸手把木板拿过来。
很不错,虽然写得有些难看,可是毕竟写对了。
“这是注好音的千字文,你拿去,有空就学,过些子我再检查。
有拼不出来的就问狗子,他都会读。”
冯永递过去一卷竹简,里面记的是他精心写好的千字文注音版,而且是这个世上的第一版,当然,只是一部分。
汉语拼音这个东西,虽然一开始是为了消灭汉字而生。
可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它确实是认字读字的一大利器。
古代的反切读字,其实也就是用两个认识会念的字,取第一个的声母,取第二个的韵母,拼合起来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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