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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凤凰弓(第1页)

张曦自己的定位非常清楚,金仙修为原本在大荒就算不得什么,更别提他身为鸿钧弟子了。

他周边的三清、女娲、后土……几乎都是混沌大罗金仙的强者。

圣人不出的情况下,除了实力未知的鸿钧以外,这差不多都是大荒的顶级战力。

现在没有大冲突还好,一旦起了冲突,他起码也要有自保能力吧?

其实在他心里,评价一个仙人的战力可以分三个方向来看。

神通、法宝以及修为。

例如巫族的炼体之法,这就是神通。

张曦现在算是半个巫族,可哪怕他只有金仙修为,被元凤硬砸了好几下都没事。

要是放在以前,他早吐血了。

论法宝,现在大荒第一当属女娲手里的招妖幡。

这东西太变态了,可以打架,还可以召唤,简直是完美的法宝。

其次就是东皇太一的东皇钟,这玩意能够硬抗元凤的攻击而不落下风,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了。

至于修为。

如果没达到圣人境的话,混沌大罗金仙其实都差不多。

“你在想什么?”

后土轻声道。

“我在想……怎么击杀混沌大罗金仙修为的强者。”

张曦摸着下巴道。

“很简单。”

后土轻描淡写道,“如果我打不过,就把后卿叫上,如果我和后卿一起都打不过,那就联合其他巫族一起上。”

“唔,我看你和后卿好似对你们的父亲不是很亲密的样子。”

张曦小心道。

“我父亲那个人弑杀。”

后土沉声道。

“弑杀?”

张曦愕然。

在他有限的认知中,巫族就没有不弑杀的吧?

哪怕后土稍微温柔一点,却依旧能说出龙凤皆是食物这种话。

强大如龙凤两族都是如此,其它大荒生灵就更别提了。

“我父亲喜欢对同族出手。”

后土叹气道,“自我懂事以来,我父亲征服了周边的不少巫族部落,一旦不顺从他的,几乎全部都被杀了。”

“……”

张曦顿时陷入了沉默。

对同族出手的,在大荒地界虽然不少见。

可用“征服”

这个词的,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成年后,和他吵了几次,他觉得我没有雄心壮志,不配成为他的继承人,所以我就自己出来组建部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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