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沸腾起来,聆夏也扭头看了过来。
沈时蔚惊悚:“啊?什么傻逼cara。”
谢元熠好整以暇地抱住手臂,望向那个脏辫鼓手:“章,你想死就直说。”
鼓手吱哇叫道:“别叫我本名!
我叫ghost!”
下面哄笑起来,章嬉皮笑脸:“跟大家开个玩笑,这是我们云鼎的少东家,想必很多人都认识他。
熠哥,今晚难得碰到,给我们来一呗?”
底下有人认出谢元熠来,开始鼓掌起哄。
谢元熠显然和乐队很熟,在这种起哄声中,竟然没挂脸,他起身朝台上走去,抱了把吉他坐下。
聆夏想起周绮的话,他确实很热爱音乐,这种热爱很纯粹,只要不是拿他开玩笑,他都会大大方方地表演。
谢元熠扶着麦问:“想听什么?”
没等下面有反应,他又懒洋洋地说:“算了,我唱什么你们听什么。”
那种天生的松弛感和巨星范,仿佛与生俱来。
徐方则说:“没想到他也在这里,脾气确实跟传说中一样,自我得很。
等吃完饭,我引荐你们认识一下。”
他以为聆夏之前只是开玩笑,该引荐还是要引荐。
聆夏看着台上,断断续续地想起一些事。
宋嘉北弹吉他有个坏毛病,按弦的时候,食指第一节总是塌下去。
他手把手教聆夏玩吉他,警告过许多次,手指不准塌,塌了要挨罚。
聆夏并不认真学,经常学着学着,就被冠上“差生”
名号,拖到床上去接受惩罚,吉他咣当滚到床底下。
与其说是吉他教学,不如说找借口调情。
聆夏离篝火不远,清楚地看见,谢元熠的手指塌下去,正是食指第一节。
他眼中闪过一丝迷惘。
这个毛病并不少见,很多非专业人士都会犯。
但当第一个音节出来时,他的心还是不受控制地震颤。
谢元熠唱的,是一小众英文歌,名叫《91allo91s》,这是一部烂俗电影的插曲,跟电影本身的狗血不同,歌曲本身非常动听。
他的嗓音很适合英文歌,沙哑中带着从容,有种唱片在机器上摩擦的质感,用粉丝的话来说,就是让人耳朵怀孕。
他轻轻拨弄琴弦,仿若在挑逗爱人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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