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巳日,免除了湖北荆州、安6二府因水灾应缴纳的赋税。
乙未日,赈济了河南南阳等十二州县的水灾。
戊戌日,皇帝亲自测试翰林、詹事等官员,提拔陈大受等三人为一等,其他人则根据表现各有升降。
允许本年新进士条奏地方利弊。
戊申日,免除了山东一百万两的正项钱粮。
辛亥日,在方泽祭地,并奉世宗配飨。
免除了广东开建、恩平二县的米税。
乙卯日,免除了湖南永州等处的额外税。
免除了安徽宿州水灾应缴纳的赋税。
免除了浙江仁和等四州县水灾应缴纳的赋税。
赈济了陕西商南、肤施等县的雹灾。
甲戌日,因为皇帝在御门听政时得到了充足的雨水,所以赐予了当值的官员们纱疋,各有差别。
辛酉日,命令直隶试行区田法。
戊戌日,赈济了安徽石埭等六州县的水灾。
七月戊子日,因为永定河决堤,派遣侍卫策楞等人分别前往卢沟桥、良乡等地安抚灾民。
癸卯日,命令侍卫松福等人前往文安、霸州等地安抚灾民。
乙未日,命令顾琮去勘察永定河冲决的各个工程。
丙申日,赈济了山东德平、阳谷等州县的旱灾和雹灾。
壬寅日,赈济了顺直宛平、清苑等八十一州县卫的旱灾。
皇帝在体仁阁亲自测试了续到的博学鸿词,并授予了万松龄等人官职。
丙辰日,命令各省免除额赋,已经缴纳的则抵作次年的正赋,并着为法令。
赈济了安徽黟县等十四州县的水灾。
八月丁巳朔日,赈济了陕西安塞等三县的雹灾。
湖南城步县的瑶匪被平定。
赈济并安抚了甘肃平番等四县的旱灾。
命令巡漕御史四人分别驻守淮安、济宁、天津、通州。
甲戌日,命令鄂尔泰详细勘察直隶的河道水利。
丙子日,让顾琮代理直隶河道总督。
丁丑日,免除了江苏砀山因水灾未完成的额赋的十分之七。
壬午日,重新设立了贵州威宁镇总兵官。
修筑了浙江鱼鳞大石海塘。
免除了山东历城等二十八州县卫本年因旱灾应缴纳的赋税。
甲申日,赈济了甘肃会宁的旱灾,福建霞浦等州县的水灾。
九月辛卯日,调回了北路参赞大臣哈岱回京,以玛尼代替他的职务。
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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