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蕾雅扭了两下身子,脸颊变得愈通红,她抑制不住喜悦的情绪,问道:“真的吗?红罗宾人好好哦,鞋子在你那里吗?我把另一只还你,你还是去退掉吧。”
提姆倒也没再提,高跟鞋作为她写出报道回礼的事情,毕竟红罗宾压根不记得,将灰姑娘丢掉那只水晶鞋捡回来这件事。
他拿不出另一只鞋子,想要维系谎言,当然只能顺着芙蕾雅的话继续说下去。
他又将鞋盒向前推了推,他用手指敲了两下边上的1ogo,笑道:“小姐,这双球鞋虽然价格并不昂贵,但胜在十分舒适,还是请你不要拒绝了,好吗?”
芙蕾雅有些犹豫,她看着鞋盒里头躺着的朴素黑色球鞋,迟疑片刻之后,甜甜笑道:“提姆,谢谢你!”
“嗯,它很耐磨,你跑新闻应该能穿。”
提姆说道。
他没有告诉芙蕾雅,这双鞋子并不昂贵,但在经由红罗宾之手改造过之后,它完全算是‘无价’之物。
耐磨只是一个方面,更方便的是,如果她遇到危险,它甚至还会向将求救信号,到他的手机之上。
芙蕾雅双手抱着鞋盒,笑得十分开心,于是张开双臂想要给提姆一个巨大的拥抱,但她迈开腿的时候显然忘了她有一只受伤的脚,于是,她一个踉跄摔进提姆怀里。
鼻子撞上他的胸肌,又疼得眼冒泪花。
“好疼。”
提姆眼疾手快搂着她的腰帮她站稳,语气无奈道:“你是想让两只脚都扭到吗?这样你就再也不能拒绝,我明天早上要送你去上班的请求了。”
芙蕾雅哀怨地看向他说道:“不许咒我。”
“我的错。”
提姆笑道。
她按着他的胸站直身子,一面惊讶,他居然有和红罗宾一样厚实的胸肌,而非想象之中的瘦弱,
一面又沉溺于提姆身上的好闻味道。
这个味道,居然让她又一次想起红罗宾,这让她的心跳又开始加了。
她连忙推开提姆,单脚向后跳了两步,别开脸哼哼道:“我就算拄着拐杖,也不该能让你天天送我上班呀。”
提姆倒是没有强求,他点头笑道:“好,那么明天还是咖啡店见吧。”
芙蕾雅往前跳了两步,直到公寓大门台阶顶端,她回头又看向他,他还站在原地凝望着她,她皱着眉头说道:“提姆,你要是没有时间,其实也不用天天来咖啡店。”
“普林斯小姐,这话说的,就好像我天天早上来咖啡店,是为了特地见你一面一样。”
提姆嘴角带着笑意,调侃道。
芙蕾雅挥挥没什么用的拳头,哼哼道:“你明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不懂啊。”
提姆故作惊讶道。
“我要生气了!”
芙蕾雅鼓起腮帮子的模样,就像是一只嘴里塞满草的仓鼠。
提姆放弃继续逗弄的心思,忍不住哈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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