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天色虽然普遍黑得要晚一些。
但在沅水北岸高山的阻挡下,这条位于河谷之畔的官道,不过酉时末刻就变得暗淡了起来。
在杀死那只兔妖后,刘拙跟着巴涓又沿官道继续走了几里,便拐进了一条岔向河流反方向的道路。
东山镇,镇如其名,这是一座位于东山下的矿镇。
而东山位于沅水以南二十里,想要到那里去,只能经过眼前这一条因经常运送矿石,被压得坑坑洼洼的土路。
刘拙骑在马背上,将自己长矛的矛头收近了些,右手放在兔妖的尸体之下。
以掌心的血蜱形咒印,将滴落的血液收集到血池之内。
也是在这个过程里,刘拙才现兔妖的血液里竟然自带着一些微小的草籽,难怪这中血液落地就能立刻生根芽。
好在血池只能容纳鲜血,所有通过血池入口的异物都会被自动过滤一遍,这才省掉了他很多工夫。
在他的感知中,血池内部被划分成了两个空间,红绿之色的血液互不交融,但都散着独属于自己的芬芳气息。
刘拙是血裔,品质足够高的鲜血甚至能直接提升他的力量。
虽然兔妖这种可以催化植物育的血液,他不太敢直接喝下去,可血液储藏起来又没有什么坏处。
拥有血池的刘拙,完全可以和仓鼠一样养成储备食物的习惯。
就在他放干兔妖鲜血,把兔皮一剥,准备把剩下的妖肉也简单处理一下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巴涓却勒马放慢了度。
“怎么了?”
在遇到兔妖之后,刘拙看似一直在忙着收拾兔子,实则整个人极为警惕,见状便抬眼问道。
“弟弟有没有觉得,这条山道两旁的草丛太高太密了一点?”
巴涓说话的时候,周围一人高的高草丛被风刮出“沙沙”
的响声,草身上散的淡绿色荧光,将她整个人照得一片惨绿。
“你是说周围的荧光草吗?
刚拐进这条路的时候,我不是问过你嘛,你还说这条路以前就长着很多。”
刘拙把兔肉放进挂在马鞍的一个布袋里,挥舞长矛割断了旁边的一丛荧光草。
断裂的植物茎杆中,流淌出了粘稠的汁液,这些汁液斑斑点点洒落到地面上,依然散着蒙蒙的荧光。
这种植物就是这样的,看起来没什么异常之处。
但巴涓骑在高头大马上,以高出草丛几头的高度向远处遥望,能清晰看到道路两旁稀疏的树木被荧光草完全包围住了。
人行在其间,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美得让人窒息。
“在去年经过这条路的时候,这草丛可没有像海一样一眼望不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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