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没事还是离她远点比较好。
免得缠上自己。
不过,此时的他忽然有了练字的冲动。
毕竟被漂亮小妹妹这么挖苦,他心里其实也不好受,感觉受到了羞辱一般。
并且在古代,有一手漂亮的书法,不管在哪都是加分项,这也算是文人的立身之本。
古代还是挺流行以字识人的,什么品德、心境等,他们坚信都能从字里行间看出端倪,当然,方孟绝对不信。
但这些也不是无迹可寻,品德方孟是看不出来,但能看出写字时候的心情,还是有根据的。
不然那么多江湖术士为何一算一个准?
凭的就是这一点。
这也让方孟找到了一个目标。
那么,模仿谁的字体呢?
颜筋柳骨?
他可没那个天分。
草书?
张旭的那种鬼画符似的草书他真的敬谢不敏,估计过两天之后,自己写的什么字都不知道。
行书?
书圣的书法,啧啧,还是算了,他怕自己的信心会受到打击。
楷书?隶书?宋体?
唉?
宋体!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那个被称为艺术帝王的男人。
那个被评为‘诸事皆能,唯独不能为君’的伟大艺术家——宋徽宗。
没错,就是‘瘦金体’。
有人说瘦金体很难学,因为它运笔要快,笔迹瘦劲爽利,侧锋如竹兰,同时还需要一定的艺术涵养,和平稳的心境。
但对于方孟来说,貌似并不需要从头再来,因为他以前就学过。
其中精要,他现在还记忆犹新。
相比其他书法,这算是捷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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