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还有一块上了年岁的匾额,刻着三个大字。
芦州镇。
待走进了芦洲镇的热闹中心,各样的香味直接扑面而来。
左手边是王家野食店,鹿肉、兔肉,各种熟食荤香。
右手边挂了曹家馒头铺,有各样内馅儿,糖肉的,羊肉的,鱼肉的,香得两人差点晕了脑袋。
“没想到,惠州虽是贫瘠荒芜之地,可这商市却一点也不比京城的差!”
霖哥儿兴奋的四处乱瞧,季菡怕他被人群给挤走脚,赶忙牵起手,嘱咐道:“这镇上来往的人太多,可别过了头,待会走散了。”
望着自己的小手被季菡紧紧牵住,霖哥儿悄悄红了脸。
先生曾经说过,长嫂如母,季菡姐姐虽不是大哥哥真正的妻子,可他们二人昨日单单是握着手站在一起,便如一副壁画般好看了。
再说,娘亲能入土为安,还多亏季菡姐姐那三两银子。
霖哥儿心中暗暗下了决心,此生就算不能再科举做官报答季菡,也要尽自己所能,护她一生平安。
季菡没想这小子心中一下冒出这么多想法,还正蒙头转向,不知先买些什么。
等瞧见了街上来来往往之人身后都戴了个背篓,季菡这才回过神。
他们一家子一贫如洗,来之前,就连个像样的背篓也没有。
“走,霖哥儿,咱们先去买背篓!”
芦洲镇这些商业街,什么品类的都有,卖手艺的自然也随处可见。
季菡连着问了三家店,这才选定了其中一家。
“大的背篓,十文钱,小的六文钱。”
这背篓是用新竹编的,轻巧,正适合女子和孩童,也不会太过笨重。
她瞧了眼霖哥儿,小孩正哼哧哼哧把小背篓给套进手臂里,脸上严肃又正经,活像裴淮。
季菡没忍住啧了两声。
明明是一样的孩子,为什么要生两遍。
好在哥俩都有一个优点,虽过去是京城贵胄,可并不骄纵。
霖哥儿背好了自己的的小背篓,还想着来替自己拿着大背篓。
只可惜才刚拿到手,就被大背篓一整个罩在了里面。
“……还是我来吧。”
霖哥儿涨红着脸,不说话了。
今日要采买的东西太多,季菡便决定先将肉类这样的鲜食买了,不然等日头高了再去,好肉也剩不下些什么。
没走几步,便看到一面锦旗上写着“梁家猪肉铺”
,铺子周围围了不少人,似乎都是等着买肉。
季菡凑近人群里,趁着空隙往里头瞧,正好望见一把雪亮的刀高高落下来,在其主人手中那是使得一个干净漂亮,每刀都毫不拖泥带水,客人扯了嗓子要哪个部位的肉,那刀就精准无误的往那地去,割下来的肉边缘都圆润完美,无需再多加几刀。
好刀法啊!
季菡忍不住打量了几眼那主人家。
络腮胡,国字脸,彪形大汉,光看那面相就能让路过的小娘子肩膀一颤。
“梁大哥,今日嫂子又没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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