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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大姐,我们已经把板栗肉都给挖出来了!”

季长歌做完这些,季长乐就叫了一声。

他伸了伸懒腰,皱着一张小脸,“这可真累人啊!”

要不是有银子收,他还真不愿意一坐就是半天!

挖出来的板栗肉都放在了大桶里,用脚踩着一根大木棍不停地砸桶里的板栗肉。

季长歌和季长安、季长宁轮番上阵,大概砸了半个时辰,桶里的板栗肉都已经被捣碎了。

为了板栗酱的口感能更好,季长歌还拿了大勺子,小心地将大颗粒的板栗给压碎了。

接下来要把板栗肉倒到大锅里去,往大锅里加水,搅拌均匀了再烧火,加白糖,板栗肉煮沸后再熬煮一刻钟,期间不断搅拌,避免粘锅。

等到板栗泥变得浓稠后,再加入牛奶继续煮上一刻钟,接下就可以熄火了。

☆、摘红果

季长歌还没在这里见过玻璃瓶子——自然见过也是买不起,因而只能用竹子来装板栗酱。

熬好的板栗酱,就放在大桶里,晾上一整夜,让里面的水分被挥发出来。

晚饭是白面馒头,抹上板栗酱。

季长安几个是头一回吃板栗酱,板栗酱里有白糖有牛奶,抹在馒头上,咬一口又甜又香,瞬间让馒头的滋味升华了不少。

季长乐只恨自己人小,一个馒头下去就已经是饱了,勉强再吃了半只馒头,却是已经捧着肚子,在椅子上瘫着了。

季长安和季长宁倒是一人吃了两个馒头,还额外用勺子多挖了两勺板栗酱吃了,才是觉得心满意足。

南风则是彻底被季长歌的厨艺给征服了,他不由想到,难道说这乡下地方的食物都是如此美味的不成?明明是个没有了记忆的人,他竟然也觉得,潜意识里,他从前吃过的那些美食,甚至是比不上季长歌做出来的一个馒头!

砍竹子不是什么技术活儿,季长歌提着一碗板栗酱去找了李大娘。

分家出来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分到竹林,李大娘家却是有竹林的。

庄稼人,哪怕是一根竹子,那可都是精贵的。

季长歌说明来意,她想要砍些李大娘家的竹子,来做盛放板栗酱的容器。

李大娘一边嗔怪她客气,一边让李荷花带着她去看了自家的竹林。

李家的竹林就在河边,李荷花带着季长歌过去,嘴上的话就根本没有停下来过,“你现在也太能耐了!

我阿娘都说了,你是个富贵命的!

长歌,我以前还觉得你们分出来单过会不好,现在看来,分出来才是对的!”

庄户人家,哪个能像长歌那样?就去一回集市,也能挣个几百文的?

不过,她在羡慕季长歌的同时,却也心疼季长歌。

姑娘家家的,谁愿意去当家里的顶梁柱?

叹息间,就来到了河边。

李荷花指着河边最大的那一处竹林,“那里就是了,你可以随便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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