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根本没有多想地回答:「早就决定回家去帮忙家里的生意了。
」他来上大学是帮中飞龙安排的。
所以,他想,学完这些商科律法,他自然还是该回飞龙身边去帮飞龙壮大帮会,留在飞龙身边好好守护飞龙。
程煜一直将守护飞龙当作活着的意义。
十岁就加入帮会的程煜小时候曾因为发育迟缓,身材矮小,常被帮中其它身体壮大的兄弟欺侮。
一日,他跟他们打架打输。
他们让他踩火盆里燃烧的煤炭。
他不敢,他怕疼。
他被他们嘲笑「没种」。
那些尖利的嘲笑声叫他无地自容。
直到有人上来说:日后都不准欺负程煜。
如果今天一定要有人踩完这些煤炭,那明日,所有人就不准再排挤他。
那个人淡淡笑着说完这些话后,就帮程煜踩完了那些煤炭,燃烧着的通红的滚烫的煤炭。
那件事过去许久,某日得到殊荣与帮主全家去戏院看戏,见到一身英式西装穿在身、容颜美艳夺目的少年,程煜才知道,那日帮他踩火的少年是帮主的养子飞龙。
虽然飞龙与他一般年纪,但并不是他这样因为要谋三餐温饱便加入帮派的普通孤儿。
飞龙是帮主在这些孤儿中选定的太子,将来会接任帮会的「太子」。
程煜不知道飞龙当时为什么要帮他踩煤炭。
小孩子们的相处,不管是欺负人的恶作剧、还是帮助人的见义勇为,想来都是发生跟结束得没缘没由的,长大后应该不必再放在心上。
然而程煜就是忘不了那个冬日,飞龙稳妥地踩在那些煤炭上走路的样子,似乎一点都没有害怕,一点都没有感到疼。
从那一天开始,程煜便开始在心里佩服飞龙。
这一佩服,就是佩服了十三年。
二十三岁的程煜将自己生命的大半部分拿来佩服了刘飞龙这个男人,愿意为他赴汤蹈火,最后换来一个帮中「二主子」的地位。
程煜没有说这地位不够满足自己。
但是他懂,帮派的二主子不在了,就可以即刻再找一个忠心的兄弟来顶替。
帮中规矩向来如此。
黑道的世界,从来都是适者生存。
改变无时无刻不在发生。
运营一个黑帮,好比运营一台外形体积庞大、内部却又部件组合精细的机器。
哪个部分掉了、坏了,为了大局着想,自然是要即刻找到替补以维持大局。
现在,程煜被何衍扣留在日本。
如果一个月之内不回去,恐怕飞龙早就找那比他更懂得敛势的来接替他了。
正好这些日子以来,帮中一直盛传极有煽动性的流言,说他跟何衍私通,要反飞龙。
现在他落入何衍手中,实在是有理也说不清。
见程煜用一种愁苦的表情静静思忖着满腹心事,何衍摇摇头,叹他这个人就是爱想太多。
「既然不爱听风凉话,就给我回到床上来陪我,二主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皇上,太子又跑了梁九功哭丧着脸向康熙说道,康熙无奈摸把脸,这,第几次了。5次了梁九功,什么时候,朕这把椅子对他们都没吸引力了要不,咱也跑一次康熙摸着胡子,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为什么高考会有精灵对战,为什么出门会被精灵袭击,谁告诉我地球发生了什么不要碰我!我不要吃药,我没疯!接受了设定后方缘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训练家。真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