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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柳桑宁点头:“我还记得,这千般红因为是窦家楼最贵的酒。

所以盛酒的酒坛也与普通的酒坛不同。

你们会在酒坛内壁最厚之处,写一个「红」字。”

掌柜的连连点头:“对,没错!”

柳桑宁翩然一笑:“那么诸位请看,我拼出来的,正好是三个红字。”

于是大家都伸长了脖子去看,只是他们离得有些远,实在是有些看不清楚。

那几个婆娑人阴沉着脸,也有一个震慑周围的人不许他们靠近去看。

柳桑宁也瞧出来,于是又道:“还请王大人过来替大伙儿仔细瞧瞧。”

听到柳桑宁点自己,王砚辞眉毛微挑,随即便大步走了过来。

他看了眼地上拼凑的碎片,点头道:“的确是三个红字。”

众人哗然,掌柜的眼前一亮,跑堂更是欣喜不已,嘴里念叨着:“就是三坛酒!”

柳桑宁面上露出笑意:“先前只顾着理论,倒是将这茬给忘了。

酒坛虽然被砸碎堆在了一起,可写红字处的壁口厚,就算被砸也只是碎成几片,耐心些将它们从底下找出来,便能拼凑还原。

为以示公平,还劳烦掌柜再拿一坛未开封的千般红来。”

不一会儿,千般红就被送了过来。

掌柜当着众人的面将它打开,里头靠近盖子的壁口处,的确写了个「红」字,与地上拼出来的几乎一样。

“如此,确可证明此前跑堂说得不假,你们几位的确是喝了三坛这里最贵的酒。”

柳桑宁冲着络腮胡说道,“千般红七贯一坛,三坛那便是二十一贯。”

络腮胡眼神越发阴鸷起来。

柳桑宁却不管他给不给自己甩脸色,迈步走到了桌边,用手帕捏起了盘中的黑虫,引得酒肆中不少人倒吸一口气。

“此虫名为百里虫,叫这个名字是因为相传它能够在百里范围内,精准地判别方向。

此虫认主,在一定距离内,只要听到主人呼唤它的哨笛声,便会自行回到主人身边。

所以一些喜欢捯饬蛊虫之人,最喜养它。”

柳桑宁给在场的人讲解着,众人听得一愣一愣的,又颇感新奇,就连王砚辞也忍住不多看了她两眼。

柳桑宁将百里虫就这么隔着手帕摊在手心,看向那几个婆娑人,其中有一位脸色已经变了,正是攀诬店家饭菜里有虫的那位。

柳桑宁继续道:“此虫不易得,要它认主更是要细细养上两三年。

更重要的是,此虫只生长于婆娑国西南之地。

这生长于婆娑国的虫子,又怎么会出现在咱们大雍呢?”

不等婆娑人狡辩,就有百姓嚷嚷起来:“原来是你们监守自盗啊!

你们自己带来的虫子,还用来陷害店家,实在是可恶至极!”

“这几个竖子,摆明了是来吃白食的!

呸,吃不起别来下馆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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