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思若倒是觉得,这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绝佳的机会,这种好东西,平日里花钱还买不到呢!
现在白送!
四儿见她笑得欢喜,忍不住轻轻摇头。
丁思若心里清楚,玉裳之所以百般刁难,无非是想将她从乐风身边赶走,先不提她人品如何,目标倒是与自己一致。
还真没想到,在这寒竹居里住不到三天,就找了个“盟友”
。
这位盟友待她不薄。
除了这套棉衣棉裤,包里有些胭脂水粉,看得出来全都是天资楼的货,只是分量太少,颜色也多鲜艳至极,除了在梨园里讨生活的女孩儿偶尔会用它们上台,寻常人决计不会用到,不用看也知道,根本不是花钱买的,是店家的随机的赠品。
和玉裳给的东西倒是全都能配成一套。
四儿说自己不太喜欢胭脂水粉,坚持要把自己的那份儿给她,她笑着推辞了,四儿又看她那套棉袄,叹道:“我这会儿出去找找我哥哥三儿,让他想办法给你淘弄件儿正经过冬的衣裳才是正事儿。”
丁思若一直憋着笑,等四儿自言自语地出门去了,这才将东西全拿了出来,径自装扮起来。
话说乐风一整天心神不宁,不管碰了什么冰的东西,都会立刻想起早晨她冰凉的手。
早朝过后,皇帝说闷了,让他到御书房陪着下了几盘儿棋,留了他一同在御书房吃午饭,午饭过后,几个平日里交好的大人又相邀同去喝酒,他好容易才找借口推脱,王府里老太太差人来说让他回去一趟,等都忙完了,以过了晚饭时间,他这才顶着风雪,空着肚子往寒竹居去。
屋里热乎乎的,床也买了新的,他伸手摸了摸厚实的褥子,松了一口气。
四儿端了食盒过来,一样样儿将晚饭放在桌上,一个麻油鸡汤、一个灯影牛肉,几个时鲜蔬菜、一盘子馒头,配了一壶女儿红。
乐风换了朝服,净了手,往桌前一坐,仍旧不见丁思若,便问四儿,四儿四周围张望了一下,笑道:“王爷进门儿前还在这儿烤火呢!
我这就找她去!”
听说她好好在家,他便也没多想,埋头吃饭。
丁思若在外头听到他和四儿的对话,看时机差不多了,便掀开帘子走进去,临进门儿前,还顺手往院儿里摘了一朵大红花插在耳畔的发鬓上,要知道,丁大小姐今天晚上的打扮可谓煞费苦心,大红大差不多一盒子的脂粉儿都涂了脸上了,脸白得像六月霜,腮帮子两团“小红球”
帮衬着额头上的“美人痣”
,又和红嘴唇儿相得益彰,配上玉裳给你的袄子裤子,简直天衣无缝!
尤其刚摘下的这朵大红花,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美好作用,颜色搭配这一身,绝配。
如今就算爱打扮的媒婆子站在丁大小姐面前,也略显朴素了些。
乐风刚喝下一口鸡汤,抬头就看到丁大小姐如此全副武装站在面前,打扮得惊世骇俗,冲他笑得发腻,一下子没憋住,一口刚喝进口中的鸡汤全喷了出来。
丁思若要的就是这种结果,她一本正经假模假式地跑过去,一只手拍他的背,一只手拿帕子替他擦嘴,捏着声音娇嗲地说:“王爷!
哎呀,这是呛着了?您没事儿吧?”
“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为什么高考会有精灵对战,为什么出门会被精灵袭击,谁告诉我地球发生了什么不要碰我!我不要吃药,我没疯!接受了设定后方缘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训练家。真香。...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
从1981年算起,穿越到英国已经十年了。开始以为能利用重生优势先知先觉,三十岁以前实现财务自由。结果十一岁生日当天,脑海里叮的一声万界杂货铺已开启,请店主接受第一个任务。看来,一个全新的未来开始了...
刚创小号没多久的路浔,穿越到了天尘这款仙侠类游戏中,明明是个玩家,却莫名其妙的带着nc模版。至于真正的玩家,则将在三年后降临。如今,他首先要面对的是一个要把他抓去当炉鼎的女魔头这号好像...
辛佟重生前有过一段芯痛的特殊经历。在IPO前夕,亿万富翁的公司因为缺少车规级芯片倒闭了,他不得不卖掉老家越州的别墅遣散工人,在经过钱塘江的时候,想起了父亲让他做一个时代弄潮儿的事,去看大潮,结果被潮水吞没了。重生之后,他从亿万富翁变成了穷鬼,从学霸变成了复读三届落榜自杀的学渣,还好前一世的经验和智慧在这一世都得到了承继。复读无望,少年跟着发小姜华来得了四大一线城市之首的沪州淘金。上一辈子缺芯的恨,这一辈子一定要昭雪,少年立志要在芯片行业干出一番成绩出来。习惯了被人仰视的岁月,能够接受被人鄙视的现实吗?本书又名芯片,就那么一回事本书又名曾经芯痛本书又名坏了,没芯片了本书QQ群68590025,有空过来坐一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