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再少,一月一次,有时初一,有时十五,刮风下雨,从不拉下,比请佛烧香还准时。
他来,各馆各店的鸨母龟`公都出了堂子,夹道欢迎呢。
“昇爷,您来啦。”
“昇爷,光顾光顾生意哉。”
“昇爷,刚到的川娃,嫩咧,水灵。”
胭脂飞脂粉飘荡,余夜昇一面用他那块方罗帕掩着俗媚的香气,一面一一用眼神巡过,算是应了。
这些鸨母龟公不敢真的上前拉他,这位爷伺候好了是福报,弄得他不窝心,几个脑袋都不够搬。
他们就爱嚷嚷,仿佛他的名字比神荼、郁垒两善治恶鬼的门神都管用。
经他们这么一嚎,所有人都知道杀人魔王余夜昇来了。
巡捕不往这儿拐了,闹事的全都哑了,惯会赊账的鳖孙乖乖交了足铜钿,像春天洋学校门口领了新袍的学生一样乖巧如鸡。
总之,有余夜昇在的地方,活脱脱一副盛世太平,你就是打个灯笼找遍全城,也再寻不到一处比这儿更安逸的乐土。
昇爷来哉……长巷里回荡余夜昇的名字。
好像止夜郎哭的《吵夜咒》,念几遍几遍灵。
余夜昇由着他们闹,行他们方便,就是予自己方便。
除了给人超度送人上路,他更喜欢送人上天。
这条头尾撑死了百米的街面,有四成是他的生意。
生意兴隆的时候,一晚上的收入,是他砍人几个月的进账财。
杀人多没意思,白进红出,不如肏人,一进一出。
余夜昇不随便肏人,只是回回见了血,就想来沾点人气。
城里哪儿的人气都不如这儿的喧,他来,也不急着点人,招几个模样看得入眼的奉茶听曲儿,伺候的花样不多,睡过的翻来覆去也就那几个。
倒不因长情和痴心,一则他嫌别人使旧的玩意儿脏,二来,他余夜昇有他的苦衷,自己和老三一样,是个只对男人后庭花感兴趣的断袖。
知他癖好的鸨头早早就备下,都是没破过身子的童男子,个个唇红齿白,纯真剔透。
昇爷喜欢哪种,鸨头门清。
这些童男子大抵都带了一个乖巧好听的名字来,“柳清”
、“彦欢”
、“慕云”
,好像缠绵悱恻的曲牌一样动听。
他们长得也艳,也嫩生,一看就是天生吃这碗饭的胚子,可偏偏今晚余夜昇见了太多白花花的肉身,一个个浸在血泊里,倒足人胃口。
“不用了。”
一盏茶不到的功夫,他打算走了。
没人敢拦,鸨头在身后拉长了调:“送昇爷。”
一条道上的人就闪得干干净净。
都快行到门口了,突听得小阁楼上窗棂开。
一个全身赤条条的人影从上跳了下来。
伏在他几步之遥的青石砖路上,探出一只比竹竿细的手,抓紧他的脚踝不放。
“救我。”
这少年,便是后来的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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