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几日没空陪你们兄弟闹腾,你赶紧回去。”
“不回去。”
叶青衫孩子脾气上来了,“我要跟林冬在一起。”
说起这叶三少其实也是个绝的,他自小受兄长保护疼爱,尤其是大哥叶霸天,那宠他宠得是无以复加。
幼时从来是要什么给什么,这也就练就了他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若不是叶霸天由着他,也不会让他对做捕头这个想法如此执着,小时候他念叨念叨也就算了,慢慢大了却开始偷跑,这才让叶霸天头疼起来。
也因为叶霸天这么肆无忌惮的宠,造成了叶三少某些奇怪的性格。
兄长保护得太过,以至于叶青衫长到十七岁却对男女之事完全不懂,和人的关系距离因为兄长特意管制,也从未与谁如此亲近过。
他对林冬很有好感,当然这种好感和男女情感无关,只是单纯想要做朋友罢了。
只是他这一席话被臧飞龙听在耳里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他要和林冬在一起?什么在一起?哪种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
臧飞龙危险地眯了眯眼:那怎么行?这可是他的军师!
要帮他报仇的!
未免两人互相看对眼最后私奔而逃,臧飞龙将林冬往身后藏了藏,努力隔绝两人视线。
“你想都别想。”
叶青衫愣住了,“为什么?”
林冬也茫然看向臧飞龙。
于是臧飞龙又不负众望的脱口而出,“因为他要和我在一起!”
林冬一愣,转头看向臧飞龙的侧脸,心里微微一动。
叶青衫当然没想那么复杂,点头道:“那有什么关系?你和他在一起是你的事,我和他在一起是我的事。”
臧飞龙微微张开嘴,眼里瞬间露出了钦佩的神色——没想到这小子年纪轻轻胸怀如此宽广!
眼看两人越说越离谱,林冬收敛起脸上神色,慢吞吞道:“其实,我挺想和北山哥在一起的。”
臧飞龙瞬间愣住,叶青衫哦了一声,却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意义。
林冬将手抽了回来,抱着鸡转身吐了吐舌头,也不理树下二人,径直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求鞭策~求按爪~
ps:为伊消得人憔悴是宋朝的诗。
这里的大背景是唐朝,但在很多地方又是杜撰的。
我没找着唐朝这类相似的诗词,希望大家见谅见谅~(有知道唐诗里包含此意诗句的童鞋,欢迎来给阿莫科普~)(要是形容相思而消瘦的哈~)
☆、出发去游历
丘北山多了个无妄之灾,莫名其妙的饭食就被大王硬生生削减了一半。
所以每天他只有半碗面可以吃。
林冬见他可怜兮兮地抱着碗挑着那所剩无几的面条,为了体现自己的爱心,他将自己面碗里的白菜挑给了他。
挑了一片。
丘北山:“……”
叶青衫还是住进了寨子里,被安排在比较偏远的院落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琅和厉弦一起穿越了。从朝不保夕的异世穿到了蛮荒未开化的原始大陆。很好,夫妻俩就应该这样子整整齐齐的一个觉醒了异能,一个获得了空间,并且获得了神农氏的传承,他们觉得又可以了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重...
他,音乐界的泥石流!综艺界的正经人!影视界插刀狂魔!娱乐圈的万恶之源!他,把小岳岳培养成娱乐圈第一硬汉。本书QQ群1140483373...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蓝星连万界,武道战诸天。姜明觉醒了武道天赋系统,每提升一个境界就被赋予一种极道天赋百倍悟性,灵魂主宰,空间幻身,圣体道胎等。这是一个武道盛世,距离联邦武考还剩七天时间,全民就开启了迎接武道高考的狂欢。姜明好似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诸天秘境,万界战场,宇宙星海...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一场从天而降的大火,将整个蓝星改造成了高维人类的末日游戏蓝星全体原住民都变成了游戏中的NPC和怪物,注定受到ldquo玩家rdquo的猎杀和奴役从地球穿越而来的云起,意外创造出唯一职业死亡骑士,拥有了本不应存在的斩杀玩家的能力不能获得经验升级?没关系,只要我的怪物词缀够高,等级自动领先头部玩家,你们的等级就是我等级不能享受装备属性加成?没关系,我专门打造无属性纯特效装备,照样让霜之哀伤成为你们闻风丧胆的魔剑没有包裹空间?没关系,自带BOSS级宝物库,只要你们杀不死我,这些装备就不是给你们爆的,是用来武装自己的helliphellip若干年后,早已令所有异星玩家闻风丧胆的云起坐在王座上俯瞰大地,目光触及之处,都已经是他无边无际的副本只是,在这场末日游戏之外,又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