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是尽善尽美,可也别出心裁,让人眼前一亮。
楚逍看了看保安所里挂着的西洋钟。
时间已经是十一点过。
任威勇应该快要变成僵尸,前去任府了。
让马屁精把剧本收好,再去找了十几个能干的兄弟,要去巡街。
马屁精奇怪的看了楚逍一眼。
队长可从来没有半夜巡过街。
这两天是怎么了,做人做事,完全出人意料。
要不是整天跟在他身边,还真以为换了一个人。
任家镇近些年展迅,从原来的千户人家,到如今已经拥有了五千来户人家。
人口从三四千人,到现在拥有上万人。
面积也扩大了好几倍。
晚上巡街,想要把整个镇子转一圈,得最少两个小时时间。
这个时代的娱乐项目很少,人们基本上天一黑就早早入睡。
除了风月场所和赌场,其余地方都静悄悄的。
楚逍带着红姑娘和十几个保安队队员走在大街上。
只是偶尔见到一两个喝醉的人。
义庄在距离任家镇五里外西北方向。
任威勇想要去任府,就必定经过任家镇西北方向。
楚逍带队兜兜转转,刚来到任家镇西北方。
红姑娘突然站定了身体,转头看向一旁的小胡同。
楚逍立刻紧张起来,顺着红姑娘的眼光一看,顿时头皮麻。
借着月光。
只见小胡同里,一个身穿破旧寿服的人影正爬在一个醉汉身上。
隔着老远,都能听到身穿破旧寿服的人嘴里传出咕噜咕噜吞食血液的声音。
任威勇?
想不到任威勇已经到了任家镇,还学会了捡尸。
这要是让他把醉汉的血吸光,那不得实力大增啊!
楚逍来不及多想,掏出驳壳枪,对准任威勇就是一枪。
任威勇吸血吸得正嗨,突然莫名其妙松口,起身,转身,双手向前一抓。
子弹正中任威勇手掌心。
任威勇手掌火花四溅,响起金属碰撞声。
红姑娘眼尖,见任威勇面如黑炭。
指甲锋利如勾,漆黑亮,比手指还长。
浑身长满寸长黑毛,迎风舞动。
忍不住惊呼出声。
“黑毛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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