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走了。
即使沈墨只待在老沈身边两年,可连着原主这么多年积攒起来的感情却是不能忽视的,相依为命的老小乞丐,迟早一天会有一个人把另一个丢下。
老沈是个好人。
沈墨想起他日渐蹒跚的脚步,头上迅银白的丝,想起老沈曾经温柔地揉着他的头。
沈墨站在老沈的尸体旁,重重地磕了三个头。
从此,他真的是一个人了。
最后,沈墨东求西借,找来了一辆板车,将老沈放上去,再拉着老沈出了破庙。
一直往西走,穿过一片密林,去到一片湛蓝色的湖边。
几里的路,他没有停过一步。
沈墨将老沈埋在湖边的一棵小树旁,他给老沈铺了一层厚厚的稻草——对于衣食不饱的乞丐来说,这已经算是最好的棺材了。
他将老沈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再小心翼翼地给老沈身上盖了土,堆成了一个小土坡。
以草代棺,以水为酒,以树而伴。
守灵三日,他才终于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慈爱和蔼的老沈真的不在了。
他继续回到镇子上乞讨,有人见只有他一个人,不见老乞丐,可怜他,给了他两块下品灵石,沈墨连忙低头道谢。
老沈一走,沈墨连装疯卖傻的动力也都跟着老沈去了。
他还是住在破庙里,一块下品灵石够买三个馒头,沈墨一个馒头过一天,把剩下的两个馒头全放在了老沈的坟前。
沈墨想,就当做孝敬吧。
夏末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转眼三个月过去了。
这天,沈墨如往常一样,正在镇子上要饭。
说书人是一个年岁略长的老头子,每天热衷于讲些很久远很久远的陈年往事。
沈墨以前从没有听过这些,很多事情也记不太清楚了,脑子里像蒙了一层浓雾,叫他给看不清,所以他每天都会来这里听说书人讲一会儿。
他进不去酒馆里,也不能待在酒馆门口,会影响酒馆生意的,所以就只能蹲在墙角边,竖着耳朵认真听着。
说书人的声音洪亮,传得很远。
但是说书人总会遇见和他抬杠的人,沈墨每次都听不尽兴。
一个游荡了一千多年的魂魄,最后夺舍重生,安安分分地做个乞丐,也不是不可以。
好像,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做的。
他蹲在灰白的墙角,微微叹了口气,面前是缺了个口子的破碗,背后就是刚刚听书的那间酒馆。
沈墨听见有人说话,那是两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正站在酒馆门边。
其中一人身穿藏青色的衣裳,眉目清秀,一头黑高高束起,神采间全是少年的傲气。
此时他正冲另一人抱怨道:“还有多远啊?”
另一人穿一身黑衣,眉眼冷峻,思索片刻,道:“不远了,这镇子距康禾城很近,再过两日就能到。”
那青衣少年又道:“唉,莫兄,你说咱们能赶过去吗?青荒派大试,可只有三四天了!”
青衣少年有些担心赶不过去,毕竟青荒派大试十年一次,错过了就不好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加勒比海盗的戴维琼斯坠落海底后,竟然与一艘奇特的黑船恐怖幽灵号,重生在海贼世界的东海,并获得了能够收割恐惧情绪,来强化自身与恐怖幽灵号的能力。而他曾经身为深海阎王的大部分力量,以及海洋女神赠予的力量,都储存于鱼人岛附近的飞翔荷兰人号上,只要取回这部分力量,他将再度化身在海上引渡亡灵的不死之身!于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驱使着能吞噬船体碎片的黑暗之船,航行在疾风骤雨间,朝着鱼人岛进发,给伟大航道上的人们带去噩梦与恐慌!...
青梅竹马分手,林烟找了个穷男人,日子过的一穷二白。然而没想到,某一天发现,他的真实身份竟是权势滔天的千亿财阀。林烟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哭唧唧的抱住还没来得及换下西装的自家男人。我没什么本事,配不上你,豪门水深不好混。软萌小哭包被男人护在怀中。做我的妻子不需要任何本事,只要记得你是陆太太就够了,出了事老公给你兜着,什么都不要怕。结婚五年后总裁,需要提前替您准备好礼物吗,恭贺夫人娱乐公司港交所上市。正替儿子辅导功课憋着闷火的某总裁,松了松领带,不需要,把我送给她就是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机甲末世一场突如其来的行星袭击,一场绝地拼杀的末日逃生。人类在永夜之中荀延残喘,恶魔却在阳光下横行人间。利剑悬空,逼迫你低下高傲的头颅!与神而战!少年启明身负绝技怒指苍天。机甲狂袭,人类永不为奴!...
文案自从绑定圣僧系统穿越后,魔教教主方天至过上了剃头念经做好事的日子。阿弥陀佛扎心了说明1综武侠,男主向,万人迷2男主性向言情,但也有男的仿佛对他有意思3哈哈哈哈水平有限...
林琅和厉弦一起穿越了。从朝不保夕的异世穿到了蛮荒未开化的原始大陆。很好,夫妻俩就应该这样子整整齐齐的一个觉醒了异能,一个获得了空间,并且获得了神农氏的传承,他们觉得又可以了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