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昨天的大雨,浅水河现在水位涨了许多,达到了四米来宽,把浅水河边上的河沿都漫了。
由于天还很早,根本没人走动,所以走在路上没有淤泥,秋白又赤着脚,走得并不算困难。
高高的毛苇在清晨的小风吹拂下,一荡一荡,秋白随手扯了一根,长近一米,叼在嘴里,眼睛如狼一般紧紧的盯着浅水河,这里已经有花生藤生长了,很容易就会有龙虾会爬上来。
刚走了几步,秋白果然就看到一只龙虾,在花生藤上面慢慢的后退,龙虾走路其实就是这样,是后退着来的,跟螃蟹的横字步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这只龙虾处于浅水河的中间,秋白要抓的话肯定要跳下去,虽然他会水,但是说实在的并不想这么干,却并不代表他毫无办法。
把嘴里的毛苇拿在手里,秋白嘿嘿一笑,毛苇尖对着龙虾拨去,微微一挑逗,这只傻龙虾就用两只大钳子把毛苇狠狠的抓住了,掂了两掂,秋白把毛苇朝后一甩,傻家伙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啪嗒掉在后面的豆子地里,被秋白抢前几步抓了起来,照样扔进了背后的竹篓。
相对于抠龙虾来说,这种钓龙虾绝对省时省力,龙虾个个都傻了吧唧的,很容易就能钓得起来,当然,这得龙虾在明面上,像在洞里的龙虾就只能用手去抠,想钓都钓不了的,就算有鱼钩也不行。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刚一来就能钩到一只龙虾这也算不错了,前面还有一大片花生藤呢,如果运气再好点,几斤龙虾是免不了的。
小心的再往前走,现在这里已经全是毛苇了,不光河中间的花生藤里有可能出现龙虾,毛苇丛里也有可能会爬出螃蟹来,所以不能让这些家伙听到声音,要不然就前功尽弃,刚走了两步,又是一只龙虾出现在岸边的毛苇丛里。
在岸边的龙虾就不用钩了,秋白凶猛的冲了上去,冲进毛苇里,伸手按住龙虾,前后不到一秒钟,又是一个收获。
鸟叫声突然响起。
这种叫声很有力响亮,从小生长在农村的秋白一下就听出来这是什么鸟在叫了,这是秧鸡的叫声,不在这边的毛苇,而是在浅水河对面的毛苇里。
只要是家里有水田的应该都知道秧鸡这种鸟类吧?秧鸡一般是栖息于水田里或是水田边上的茂密草丛里,它们的窝也在那里,在六月份秧鸡已经可以下蛋了,到稻子成熟小秧鸡就能孵化出来。
在南川,秧鸡是一种让许多农民又爱又恨的鸟儿,因为秧鸡大都在水田里筑窝,吃的是稻子和水田里的青蛙等食物,所以农民挺恨这种家伙的,爱呢则是因为秧鸡肉很好吃,如果好运气逮到一只,那可是野味啊,就算自己不吃拿去卖也是百来块钱,尤其是近几年,随着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担忧,野生的东西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极好的,如果能抓到秧鸡,一般是两百起价,算是一笔小财了。
不过秧鸡可不是那么好抓的,这家伙腿贼长,还能飞,别说是一个人,就算是七八个人都逮不着,所以每每在九十月份打谷子的时候,看到水田里的秧鸡都是望洋兴叹,不过就算明知抓不着,只要田里一出现秧鸡,农民都会一窝蜂的冲过去,万一碰上傻乎乎的呢?
“次奥,今天运气真好啊,刚有尖顶菇现在又来秧鸡,如果能抓到,啧啧,美呆了。”
秋白暗自嘀咕着美事,这下连抓龙虾也没心情
,眼睛直直盯着浅水河的对岸,搜寻着秧鸡的身影,凭他的经验,这片毛苇丛附近绝对有个秧鸡窝,里面说不定有蛋,就算大秧鸡抓不着,蛋却能弄到也是不错的。
秋白那里的秧体型都比较大一些,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所以秧鸡窝也比较大,毛苇丛虽密,只要仔细观察还是能现一些端倪的,而且秋白也猜错的话秧鸡所以会叫唤就是因为秋白刚才冲进毛苇丛里抓龙虾闹出的响动吓到了它,所以肯定是附近没多远,这么一缩小范围,秋白很快就锁定了地点,有一片毛苇丛特别密,只有在那里筑窝才不容易被人现。
虽然已经知道了地点,秋白却没有现在过去,他身上没地方装秧鸡蛋了,眼下可以先抓些龙虾,等觉得差不多了再回来抓秧鸡。
刚刚打定主意,就见前方不远出有人走过来了,提着锄头,拎着一个鱼篓,这身装备明显就是来和秋白抢生意的啊。
这个四十来岁模样,面容微黑,长得壮壮实实的,秋白还认识这个人,叫啥名倒不知道,不过姓罗,秋白一般叫罗叔,和秋白同为幸福村一队的人,不过不住在浅水湾,而是住在一个叫坝子头的地方,就在前面不远。
“罗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0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
赵娇娇出门去相亲却惨遭车祸,一朝穿越20世纪,还成了一本文中缠着男主暗害女主,打骂弟妹的极品女配。aaaa 惶恐的她,珍惜生命,远离男女主。aaaa 可为何男主送书,反派给她塞吃的。aa...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
不争的善胜,往往是后知的领悟。而头破血流的争斗,又是场悲欢离合的体验。万世皇权,转眼间变成虚幻,繁华落尽,处处孤零。郭明轩的世袭爵位如此,殇沫的皇位继承更是如此,是痴醉于夺回霸权?还是笑傲天涯?灭影绝杀江湖戮,干戈寥落泯悲愁。苍琼剑起百丈湫,万里光寒十四州。长大后的殇沫,独自面对江湖险恶,不得不勇斗灭影门门主故遗名及锦衣卫指挥使纪纲,又在艳遇群芳中,选择了奇女冷溶月,两人爱恨纠缠,无法自拔。身世复杂的冷溶月,又该如何抉择?是选择相忘于江湖还是选择与这命运斗上一斗呢?叹世间纷扰,多情自怜恨。灭影镇千魂,苍琼讨叛臣。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仗剑皇子闯天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