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梦先是把加驼的整张皮给剥下来。
();() 加驼能够抵御各种极端环境的直接伤害,就是归功于这层坚韧的皮肤,而完整度又高,用来制成一件好斗篷绰绰有余。
接着他取出加驼的胃囊,倒出难闻的食糜,气味能迷惑猎食者的嗅觉。
这幅胃囊则是天然的水袋,可以装上几十升的水。
日后在离开枢纽站的旅途上,便携的储水用具必不可少,他们不可能抱着坛坛罐罐一路颠簸。
路梦估计要备上三、四个大容量的水袋才不至于死在半道。
要想过得更舒服则还要继续囤。
接下来的就是加驼筋、富有营养的肝肾、肉质最好的前腿肉、里脊、前颊……
原本对于枢纽站人来说,加驼血也是宝贵的资源。
可惜自己原本就是靠失血才消耗的加驼,剩下的这点血液也没有办法收集。
路梦看着殷红色的血液浸染了一大片沙土。
其实在这片荒漠中的每一片土地下都可能有着数不清的种子或者孢子。
它们不知道休眠了多少年,只要有一次得到水和营养的滋养的机会,就会蓬勃生长。
然后形成自己小小的一片生态系统,或是凋零又或是成为其他生物的食粮。
一枯一荣,有如这片废土上生长出来的文明。
都是一个循环。
在装满了两大布袋后,路梦想起自己忘了确认这只加驼的性别。
他看了看,然后整根割了下来。
也算是意外之喜。
……
路梦一共来搬运过三次,第二次回来他还叫上霍步阳来帮把手。
虽然这里的环境险恶,但有他带路没有什么大问题。
结果在第三次来时,加驼的尸体就已经从沙土中被刨出来了,被吃得只剩下凌乱的白骨,从骨头上的咬痕来看,很可能就是骨犬群。
希望不要是那只小骨犬带的路,那就有点白眼狼了。
不过准确来说,在豺、狼已经全部灭绝的当下,骨犬确实已经取代了它们的生态位。
就连武者也不会期待自己遇上成群的骨犬。
好在前两次他们就把加驼肉给剔得差不多了,被吃掉的都是些附在骨头上的碎肉,这次他们本来也只是为了把加驼的骨架给带回去。
每一根骨头都是宝啊。
……
坊市总部。
“今天你必须要给我一个交待。”
韦仪手指敲着桌面,毫不客气。
();() 生气让这位主管的脸显得更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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