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我又会说话了。
医生总说心病还须心药医。
那时,我把叶妈妈,叶宇和小小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大概觉得自己不害怕,不孤单了,就好了,自己肯说话了。
还没有后遗症,话说的挺溜。
玉嫂不知在哪给叶妈妈打电话时,我接过电话甜甜的叫了她。
玉嫂的声音听起来很激动,隔着电话一直喃着,飒飒,飒飒。
其实我很想她,在我搬到叶家时她就被调到外公身边,外公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军区大院的家了。
我的身边,在没有母亲之后,是叶妈妈和玉嫂给了我温暖,这也是我在之后离开他们出国留学时觉得抱歉的。
我不会说话的那些时候,都是靠画画度过的,头发卷卷的是叶妈妈,穿绿色背心的是叶宇,红裙子的是小小,过年时包的饺子,门口送我们上学的汽车,花盆里的花,还有,傻傻的我,穿军装的外公,我们一起住过的景家小楼。
我所思念的,看到的,学到的,统统都画了下来。
所以之后,我和叶宇,和小小开始了正经的学习画画。
其实,只是我爱画画,小小随我,叶宇随我俩。
叶妈妈叫人把家里的储藏室改成了画室。
每个礼拜的周末,都会有老师被接来军区大院教我们画画。
我一直有一个梦想,要当一个流浪的画家,画到哪走到哪,以画画为生,画过不同的人,把世上所有的色彩都给画下来。
色彩,给了我不能言语的满足。
一年一年,我和小小和叶宇就是共同体,走哪都一起。
叶宇从小就不怕别人笑他爱跟着女娃娃玩,他说男生就是要照顾女生的,是的,这都是叶妈妈和云霏姐从小对他灌输的。
因为云霏姐比我们大,上学做作业什么的倒是常跟着唐墨一起,而小小也是个很缠哥哥的孩子,就也经常混在云霏姐和唐墨那里。
我被小小传染的从小也只管云霏叫姐姐,管唐墨从来就是连名带姓。
在我心里,唐墨是个好哥哥,宠的小小无法无天的。
我住在叶家,所以跟叶宇有更多的时间呆在一起。
冬天,会哆嗦着跟我挤一个被窝,半夜也会起来给我热牛奶喝,我生病的时候,会好声好气的哄我吃药,打预防针时也会勇敢的在前面先被扎针做示范,还回头瞪大着就要掉泪的眼睛瞎说,飒飒,不疼,不疼。
会要求叶妈妈给我俩买一样的书包,一样的铅笔盒,一样的小熊睡衣,走在下雪的路上,会紧紧牵着我的手。
这个有着比女生还好看的细长眼睛的人,牵着我的手,走过了童年里的一年又一年。
等我再大一点,好像是上初中了,我回了自己家,玉嫂被派回来照顾我。
只不过每个周末还是会去叶妈妈家学画画,还是跟着叶宇和小小一起玩,一起学习。
一切都没有变。
外公的房子,那栋小楼又有了人气,我每天给母亲的房间换一瓶鲜花,母亲喜欢花,五彩缤纷的花。
为了留住母亲在我身上的影子,我从小就留着一头长发,又黑又顺。
小时候母亲给我扎妞妞,母亲走后,叶妈妈教叶宇扎妞妞,然后每天叶宇给我扎妞妞。
我不像母亲,长得不像,连性格都不像。
叶宇总会摸着我的头发说,飒飒,你太要强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红楼如此多娇,引无数男儿竞折腰,贾府四春相争艳,宝钗黛玉竞风流数风流人儿,还在红楼。穿越成贾琮,利用自己的优势,改变自己的地位,改变贾府的命运,拯救一众金钗,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巅峰。...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张楚的文娱人生,从高考满分作文开始。他是悬疑推理大师,都市言情教主,盗墓探险鼻祖,现代文学接班人。华语文坛迎来救世主已有完本作品文艺大明星黄金牧场。更新稳定,人品保障,请放心收藏推...
顾铮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因为勾搭未遂而挨板子。后来又被庶娘作的没有办法,哪怕那个男人看不起自己,只好咬牙嫁了。她觉得在这个世界她是女配的命,所以活的循规蹈矩恪守本份。结果,男人一转眼变成了公爵府的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