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嘛要从头到脚改造?”
她没好气的反问,不想随随便便弄自己身上的东西。
从小到大,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硬性的生活,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定型的框架,突然的改变,的确是不能接受。
“你不是想要赛过谢明珊吗?如果想赛过她,就必须从头到脚的改造。”
“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点?为了争一口气,就大费周章的搞那么多事,感觉太浪费了。
还是算了吧,我昨天只是太生气,气糊涂了,所以说的都是气话。
再说了,我有自知之明,比不过谢明珊的,就好比是凤凰和麻雀,不管麻雀在身上插了多么美丽的花朵,还是没有凤凰漂亮。”
她一脸的尴尬,这会真的不怎么想斗气了。
不是她不想,而是她没那个信心。
谢明珊大学毕业之后都没有参加社会工作,每天都有时间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经常去美容店,保养皮肤,每个月都买很多漂亮的衣服,还时常去参加什么宴会,和很多有上流人士交集。
相比之下,她的生活就枯燥得一点味道也没有,每天一大早起来,随便拿件衣服穿,简简单单的梳理头发,有时候太赶,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去上班了。
闲空的时候就帮温少华打理事情,把他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让他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
现在离温少华和谢明珊的婚礼就只剩下九天而已,只有那么几天的时间,不管她怎么做,都无法比过谢明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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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谁说麻雀就比不上凤凰的?”
封启泽将谢千凝拉到自己的面前,摆弄了一下她的头发,温柔一笑,点点头,带着赞美,像个哲学家一样的说话:“凤凰并不能代表美丽,它只能说明华丽,但有华丽外表的东西,不一定是美丽的。
麻雀虽然没有凤凰华丽的外表,但是它小巧玲珑,可爱动人。
如果在麻雀的头上加上一顶花冠,那么它的光彩会把凤凰的华丽全部压下去。”
“可能吗?”
听了这个凤凰和麻雀轮,谢千凝心里满是窃喜,忍不住想去做那只带着花冠的麻雀。
女人其实都爱美,她也不例外,只是她把这个爱美埋在心底最深处,深到连她自己都忘记的地步。
如果有人把它翻出来,她才会想到,原来她也爱美。
“一切皆有可能。
凤凰太多了,那就不是什么稀奇的动物,但是带花冠的麻雀,却仅有一只,物以稀为贵,明白吗?”
“恩。”
她重重的点点头,完全明白了,满脸的笑容。
说真的,这个男人的嘴还不是一般的能说,黑的可以让他说成白的,而且还字字在理。
神嘴啊!
羡慕嫉妒中。
“走吧,我带你去美发店把头发弄一弄,然后再带你去美容店,把不懂的东西全部补回来,最后去买衣服。”
封启泽把今天要做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说完就牵着她的手往前走。
谢千凝拉住他,诺诺的说道:“我今天没带那么多钱,恐怕不够。
要不然你先栽我回去拿钱?”
在他面前,她都不觉得没钱是一件丢脸的事,而且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出来温了。
这样的相处方式,感觉很轻松,隐隐约约有着一点点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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