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宁很直接爽快的拿着导购员的收据去交钱。
导购员看着安殊,恭维道,“你男朋友又高又帅,而且对你好好啊。”
安殊呆了呆,而后一笑,准备把新鞋换下,穿上旧鞋,翟宁回来看到,阻止了她,道,“就穿这一双。”
安殊道,“那就把旧鞋装起来吧。”
翟宁道,“不用了,等会东西有点多,那双鞋子不保暖,冬天穿不合适。”
这个人是化身为霸道总裁了吗?
不过没有对比还好,一对比,她的那双旧鞋真的不能见人了。
都穿得没型了,而且非常的陈旧。
扔吧。
翟宁又为安殊选了一双毛茸茸的兔毛靴子,这双鞋子底同样不高,里面是厚厚的小羊羔内衬,很保暖,外面是防水的银色皮子,鞋子到她的小腿肚下面那么长,最上围是一圈毛茸茸的兔毛,让她的腿显得很纤细,脚也很小。
这双鞋子不便宜,但翟宁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在安殊表示她不需要鞋子后,两个人再去了二楼,还是一样的,安殊先选择,然后给翟宁看,翟宁若是点头,就表示赞同,若是不动声色,则表示不赞同。
刚开始安殊选择的都是大众款,黑色或者是灰色的,但是看了很多,翟宁都不说话,于是安殊笑道,“你帮我出出主意吧。”
她相信他的眼光。
翟宁这才随手指了一件衣服。
是一件粉红色的呢子大衣,很简单的样式。
安殊瞟到过这件,但她仅仅只是看见了,注意力都没有停留。
现在换上这件衣服。
这衣服挂着不太吸引人,但是一穿上身,竟然也格外的合适,显得安殊皮肤白皙,格外红润,身形修长,凸显气质。
于是,这件衣服收下了。
安殊也不再自己费脑的去挑选,直接让翟宁选择。
翟宁还为她挑选了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黑色的裤子,原本翟宁挑的都是宽松的裤子,但是不能搭配鞋子,翟宁沈着脸,再次挑选了三条适合穿靴子的裤子,其中一条是浅白色牛仔,又搭配了两条到膝盖的裙子,这才罢休。
到了翟宁自己的,就更简单了,这家伙喜欢蓝色,十五分钟内,一连买了四件四色宽松的长袖t恤,三件衬衣,三件套头毛衫,四条宽松休闲长裤,另加两套短袖大码衣裤,颜色脱离不了:蓝、白、灰、黑。
然后再买了一件长款风衣,穿上身的时候,就连旁边的导购都惊呆了。
条子很正,穿得比模特都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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