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思若有些水性,这他是知道的,可他没意识到丁思若身上那两件厚实的棉袄一旦进了水就跟大石头似的,沉得要命,她在里头扑腾了好几下,愣是站不起来,慌乱中,喝了几口水。
乐风情急,忙伸手下去,也不知道是抓了胳膊还是脖子,一把将她从浴盆中抓了起来,丁思若脸上胭脂水粉全洗净了、鬓上的花掉下来了,湿哒哒的棉袄也不见了最初的鲜艳,变得蔫儿了,死死地贴着她的身体,刑具一样桎梏她的行动,她只能扶着桶边狂喘,冷冷地说:“谢王爷赐死。”
他有些愣神,除去那多余的点缀,这出水芙蓉的模样忽然就让他心猿意马起来。
丁思若想到自己若要从盆里爬出去,就必定将衣裳先脱了,可当着他的面宽衣解带,她是不愿意的。
横竖水是热的,横竖自己也好几天没洗澡了,索性在里头舒舒服服地躺下了。
乐风见她没事就放下心来,再看她之前对自己防备,现在居然就舒服地躺着,又好气又好笑,没再多停留,转身出去写奏折了。
丁思若见他出去了,这才宽衣解带,放放心心、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四儿打外头拿来的冬衣正好派上用场。
刚收拾妥当走出来,他头也不抬地吩咐:“过来。”
她极不情愿地晃着身子走过去,站在原地,歪着身子探头瞥了一眼他手里的奏折。
“怎么?”
他扯着嘴角,挑着眉问。
标题写得清清楚楚,说的是西边匪患的事,她心落回肚子里,挤出一脸假笑:“没什么,欣赏王爷您的笔法呢!”
他将奏折放下,抬头看着她,再寻常不过的棉衫比甲,随意挽起的发髻,不施脂粉,也难掩清新动人。
初见丁思若,她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世人都说她丁思若一笑倾城,国色天香,他却觉得她美,在纯净。
如冬日红梅上的一朵晶莹初雪,似仲夏骄阳下的一抹拂面凉风,空谷幽兰一般纤巧玉立,纤尘不染,干净得不似人间女子。
他的心一阵刺痛,忍不住冷笑起来。
也只是个漂亮的皮囊而已,他是个正常男人,看看美女,再正常不过了,他自信地这样想。
丁思若被他笑得浑身发毛,忍不住打了个冷战,他又是在打什么坏主意?一脸防备地盯着他。
“誊写一份。”
他把笔一扔,拿起剑到院中舞了起来。
丁思若暗暗叫苦不迭,这人的狂草自成一格,常人看只觉龙飞凤舞,但写了什么未必知道,恨就恨自己当初太过痴傻,居然研究了个透,昨天又撕掉的那本参姥爷的,现在想推看不明白都不成。
他不是王爷吗?难道不应该在天子脚下窝着,白天颐指气使、威风凌凌、鱼肉乡里;夜里花天酒地、酒池肉林、荒淫无道?成天窝在这山旮旯里,早上练功,晚上练剑,有什么意思?这生活,怎一个乏味了得,既是这样,做他的寒竹先生不就好了,还做王爷有个什么意思?一边抄一边嘟囔,转眼功夫也就完了,丁思若打着哈欠将笔收了,奏折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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