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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屠戮(第1页)

高超的马术,加上极致的马速,冲破的蒙南军第一军列。

刀子轻易的划破了蒙南军的军甲,在胸口处留下一道深可目心的伤口。

马的速度就是最有力的臂膀,它可以让刀子毫不费力的划破蒙南军的军甲,划破蒙南军的肌肤,直到破了肋骨,切掉心脏。

青云甲军士都是骑兵,多年的骑兵,他们自然知道这一点,他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牢牢抓着手中刀,卡在腰肋处,弓着腰,让刀子可以碰到敌人即可!

他们只有一次冲锋的机会,这一次不比往常,他们可以在战场上来回冲杀,这一次青云甲没有步兵做依托,他们没有能够让马再次跑起来的空间。

所以这一次,我们把马的速度催发到极致!

只是为了能够杀死更多的蒙南军,冲得更远一些,让自己的位置多靠近蒙南军投石机和中间提坛子的军列中。

三万多人就这样一头撞进了蒙南的军阵中。

而重骑兵还在身后紧紧跟来!

虽说离战场还有好大一截,不过对于重骑来说,这已是最快的马速了。

岳清蛮的脸几乎已经贴着马背了,肋间刀已经不知杀死多少敌人,手里的刀已经震颤不已,像是虽是可能脱手而出,他用余光看了看旁边的张智。

平时骂他懦夫,可是说实话,张智上了战场真的是一条汉子,就这样不减马速,直接冲着向前进,手里的刀划过一个又一个的敌人,如是有蒙南兵士,有挡于马前着,直接驱马直冲而过。

只留下倒飞而出,吐血不已的蒙南军士!

岳清蛮不由吐了口唾沫,没曾想却吐在面罩之上,不过岳清蛮此时也无法在意这些了,他自言自语一句:“狗日的张智,这么猛,平时还在军后装孙子,真他么的不是个东西!”

虽是这般说,如果从面罩下面看岳清蛮的脸,却是看到岳清蛮脸上在笑,和眼里的认可之意。

快马驰骋在蒙南军中,一路急行,沿途的蒙南甲士或是倒地针扎几下,或是倒飞而出,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抛物线,血洒空中。

重骑兵已然也杀至,他们跟轻骑兵之间的冲阵方向略微有些偏差。

重甲骑兵,顾名思义,就是无论人和马皆是全副武装,他们的冲击力称得上当世第一。

无论在哪一个国家还是部族,最核心的皆是重甲骑兵,他们就是国家的王牌力量!

重甲骑兵最擅长的就是冲阵,如果放在平时,最先上阵的是步兵,让步兵阻击和拦截敌人,然后轻骑兵上阵,开始屠杀。

如果对方军阵实在难缠,才会放出重甲骑兵,开始冲击对方军阵,打乱敌方军阵布置!

所以重甲骑兵改变了方向,冲击敌方军阵!

说实话,这一次青云甲很幸运,真的幸运,蒙南军只发射了一轮箭雨,他们就已经到达敌军阵前,且因为石脂的缘故,他们并没有骑马,要说骑兵那里的最强,自然是蒙南军,就算是号称五云甲之一的青云甲也是不能比较。

蒙南人可以说是生在马背上的民族,自小就与马匹为伴,甚至可以在马背之上睡觉,在马背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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