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来到楼下,走过那盏忽明忽灭的吊灯,看见菲尼克斯正站在门口,抽着烟眺望着远处的里多运河。
“菲尼克斯,我们住的那个房间,就是414房间里原先的那个犯人,是个连环杀手?”
陈默一边点上烟,一边问道。
“你问的是哈利·诺曼?他可是出了名的罪犯,在80年代,他是这个城市恐怖夜晚的代名词,听我父亲说,诺曼曾经在一个月里,每个周末杀死一个女孩,然后在女孩的胸口上,用刀刻上“耻辱”
两个字,“菲尼克斯吸了口烟,然后接着说道:“那段时间,一到了周末,人们就都早早地回了家,仔细地关好房门,看好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女孩。
可是到了周一,就又有一个女孩被仍在里多运河的边上。
其中有两个,被他直接绑在了那边运河桥边的栏杆上,”
他指了一下远处波光粼粼,映着两岸灯光的运河。
“女孩全身赤裸,皮肤被冻得青紫,胸口的字红得触目惊心,就在冲着国会大厦的方向。”
陈默听着,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那警方为什么一直没有抓到他?”
“当时不仅是这里的警察,连多伦多和蒙特利尔的警察都来了,就差把这个城市翻个底朝天了,结果却都一无所获。
“那时候我们都称呼他‘x’先生,按当时警方的说法,至少有二十二人的死亡与他有关,可就是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只知道他杀的,不是站街的妓女,就是离家出走的女孩。”
“其中有一个妓女曾经向警方提供过线索,说有一个看样子很是文质彬彬的男子要带她走,但是她觉得那个男人看她的样子很奇怪,按照那个女孩的说法,是那个男子的眼神很冷,看得她浑身发抖,所以她拒绝了那个男子,另一个女孩跟他走了,第二天早上,跟那个男子走的女孩,被人在桥下发现了,一把铁锹或者类似的东西,劈碎了她的头骨。”
“而当时的警方,忽视了那个妓女的话,接着没过多久,那个女孩也不见了。”
陈默听得入神,都没注意到手里的香烟都已经燃尽,于是他把烟头扔到身后的烟灰桶里,递给了菲尼克斯一支,自己又点上一支,接着问道:“那最后,是怎么抓住他的呢?”
菲尼克斯点上烟,接着说道:“一个警探无意间,发现了每个周末乘坐游船的到这里来的人比平时多,他忽然想到,虽然他们已经搜遍了这个城市,但是有些人,不是住在这个城市里的。
会不会是有人坐着游船来这里作案,作案之后又乘着游船离开?于是他们监视了这里所有的码头,终于在又一个寒冷的夜晚,‘x’先生,哈利·诺曼,被抓住了。”
“抓住他的时候,甚至连在场的那些警探,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文质彬彬很白净的年轻人。
那双手根本不像是是杀人的,而是一个记者写字的手。
最让警探们意外的是,诺曼一直对着他们微笑着,那是一种不寒而栗的笑容,好像是在说,你们怎么才找到我?”
“然后,他被关押在414号房,带着死刑犯的手铐和脚镣,他对他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甚至,都不屑于与警探们争辩每一件凶杀案的具体细节,只说出了他杀人和抛尸的地点,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关于他被捕时的情况,在你的房间里有详细的说明。”
“可是他为什么?他是有心理疾病吗?什么样的病能让一个人这么丧心病狂?”
陈默惊疑地问道。
“我想,所有的连环杀手都不是正常人,但是像诺曼这样的,是最危险的。
他看上去毫无危险,甚至还有些羞怯,看起来就像一个性格内向不善交际的人,完全无害。
他对别人说,自己是一所中学的文法老师,离婚后,两个孩子和老婆住在渥太华,他每个周末都会坐游船来看孩子。
这个完美的谎言几乎骗过了所有的人,而且他经常骑着一辆红白相间的自行车,每次作案,都把自行车藏到作案地点附近,完事后骑着自行车离开。
而当时警方的注意力,完全放在机动车和步行的人身上,重点查找可疑车辆和有前科的嫌疑犯,而从无犯罪记录的诺曼,就这样一直逍遥法外了。”
“那,他是做什么的?”
陈默问道。
菲尼克斯看着陈默,突然笑了笑,然后使劲吸了最后一口烟,烟头在夜色中发着黯淡的红光,像是一种毒蛇的眼睛,“他,就是一所中学的文法老师,学校靠近金斯顿地区。
除了杀人,他说的,都是实话,甚至在杀人这件事上,我们都没法说他说谎,因为在知道是他之前,警察从来都没有问过他。”
陈默把已经开始发冷的手揣到兜里,笑着道:“听起来,真是一个可怕的故事。”
菲尼克斯笑着看着他道:“这里,原本,就是一个可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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