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朱明芳正忙着,唐糖也不去凑热闹了,忙转身给朱父打了一盆水过去。
农村人不讲究,朱父已经把上身的背心脱了,随便在头上身上打了几下,又就着脸盆洗了头脸和上身,也不用毛巾擦,就那么甩了两下,就进屋了。
唐糖倒也不见怪,她两辈子都是农村人,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纪,农民们干起活来,也很多都是光膀子上的。
只两个菜,一个汤和窝头,朱明芳很快就把豆角和茄子端到了堂屋里的桌子上,又用盆子把番茄汤也盛出来,先拿碗给朱父朱母各盛了一碗豆角,然后探头出来问唐糖要吃多少豆角。
见朱父朱母都已经进了屋,唐糖忙大声要自己盛,又迅速的打了水洗手,用毛巾擦了下才过去。
等唐糖自己动手盛了大半碗豆角坐下的时候,朱父朱母就已经下筷了,朱明芳倒是没有急着先吃,正等着嫂子一块儿吃呢!
唐糖冲她笑了笑,就示意她可以开动了。
虽然没有非得大家都一块儿吃,但朱明芳的这份体贴令她感动,毕竟是新媳妇儿呢,而且她还不是普通的新媳妇儿。
对于这顿饭,唐糖并没有什么期待,毕竟都是她自己做的,里面放了什么,她一清二楚,这缺油少料的,就算再怎么安慰自己纯天然绿色无污染,她也不相信能有多好吃,毕竟健康的,并不一定是美味的,不过令她惊讶的是,一筷子下去,竟然意外的可口。
“呀,今天嫂子做的饭吗?这蒸豆角里边放了什么?”
不等唐糖吃第二口,同样尝了味道的朱明芳已经惊呼出声。
“去去去,姑娘家家的,干什么大呼小叫的?”
朱母听她咋呼,立即训斥出声。
“别说今天这菜确实好吃,汤倒是还没喝,另一个蒸茄子也很爽口。”
朱父倒是很满意,看来这个媳妇儿娶的不错,这菜里明显的没有放一点儿油,还能如此美味,着实难得。
毕竟这会儿的人对于吃食来说,都是能够吃饱就行了,多余的油盐酱醋,有钱都没地方买去,更何况大家又都各个囊中羞涩,自然做饭也大都是那个味,之前吃食堂的时候更难吃。
朱母也连连点头,她虽然嫌弃自家闺女大惊小怪,但这菜也确实好吃,比村里任何人家做的都要好吃。
“既然唐糖做饭这么好吃,那以后家里的饭食就包给你了,省的他们一家老小的整天嫌弃我做的是猪食。”
朱母这话说的确实有点儿夸张,不过有这么毫无责难语气的说着给媳妇活干的婆婆吗?
“说什么呢?明芳也不小了,以后让她跟着嫂子一块儿做,也好好学着点儿。”
朱父听朱母这么说,也有些头疼,这个婆娘,大半辈子了,也没有多长个心眼儿,这话让儿媳妇听着该不舒服了,哪有刚新婚就急着给安排活计的?
边又扒了口菜吃,边不着痕迹的瞄了眼唐糖,见她脸色没什么变化,才松了口气。
儿子不在家,若是这个儿媳妇儿又闹出什么幺蛾子,以后他们在村子里可就抬不起头了。
唐糖见朱父自以为藏的很好的小动作,偷偷的笑了。
这一家子现在看来,都不是心思深沉的人,他们又没有什么别的亲人,暂时她倒不用担心遇到什么极品亲戚了。
至于男主,他是女主的,这个以后再说就是了。
现在的任务是赶紧把这美味的一顿饭给吃了啊!
没见他们一家三口,各个筷子如飞吗?
不过她疑惑的是,之前也不是没做过饭,不过是普通的家常饭罢了,也没有好吃到如此逆天的地步吧?难道真的是因为食材的缘故?可朱家三口经常吃的人,也觉得好吃啊?
想了半天,没有结果,她只能又把它归为穿越金手指了,看来老天虽然没有逆天到给她也送一个随身空间,但还是对她不薄的,对于一个吃货来说,随时能做出美味佳肴来,已经是一个棒棒哒意外之喜了,更何况她还有貌似“力大无穷”
和“心灵手巧”
这两个小异能呢!
做人要知足啊!
不过话说老天给她的金手指是不是有些多?她知道的这都已经三个了,没发现的还不知道有没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品爆发?
☆、精确控制
一顿饭下来,唐糖发现窝头除了自己吃了一个,竟然一个没少,倒是两个菜和那个番茄汤被吃的一点儿不剩,合着都把蒸豆角当饭吃了吧?
吃过饭后,朱明芳自觉的抢着刷了锅,对此一家人都很满意。
当然最满意的还是唐糖,也不是她不想干活,而是不想被别人当成理所当然。
朱明芳能够这么自觉,说明她并没有想当然的以为这些家务活都应该是她这个新嫂子干的,这样就很好。
天气太热,下午自然是要午休的,但朱明芳是个闲不住的,刷过碗后,就又立即飞奔到同村的唐艳家里玩去了,她们俩是同学,从小就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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