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以前,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程豪,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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