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餐,何必牵着芙莉娅·洛莎来到半山腰,“这里看海是最美的。”
芙莉娅·洛莎脸扑红红的大口踹着气,“爬了这么久的山,就是为了看海吗?”
“嗯,就权当作饭后运动了。”
何必靠着护栏面向她,“你知道栗·洛莎吗?”
栗·洛莎?
对于这个家族,芙莉娅·洛莎虽然和他们见过一些人但还不能完全认识记住他们。
“她啊是一位很有个性的前辈,但是她爱上了一位人类。”
何必见芙莉娅·洛莎很有兴致便继续道:“当时的血族与人类并不是如今这般和睦,展开的圣战更是数不胜数。
有一位叫作杨乙的人类全身是伤被他们的同类遗弃在废墟,栗·洛莎遇见了。
后来那位叫作杨乙的人类成了洛莎家族的奴隶,日久生情栗·洛莎发现自己爱上了那个男人。”
正听精彩,何必突然不说话了,芙莉娅·洛莎轻微皱起眉头,“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自然杨乙配不上栗·洛莎,可是栗·洛莎不在乎他的身份执意要和他在一起,相处这么久他发现杨乙并不是父母所说的那样卑鄙肮脏。
后来两个人逃了出去,栗·洛莎正要与杨乙远走高飞的时候,杨乙措不及防的架起一把早就藏于袖中的银匕首。
后来栗·洛莎才知道当年被人遗弃在路边半死不活的人类只是为了下这个圈套引她中计而已,杨乙调查过栗·洛莎,她无疑的是下一任血姬子,只要抓到她,人类的计划也就成功了一半。”
芙莉娅·洛莎疑惑道:“血姬子是什么?”
“血姬子就是血族的最高统治者。
所以抓到了栗·洛莎,杨乙他就有了要血族释放所有人类奴隶的资本。
面对心爱之人的背叛,栗·洛莎就觉得自己让人无比憎恨。”
“那杨乙呢?他真的不喜欢栗·洛莎前辈吗?”
就像靳南屿那天拿匕首架在自己脖子上,她能理解这份痛。
“这场战只是其中渺小的一份,栗·洛莎被救下后心如死灰消失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杨乙自尽。”
好似身临其境,芙莉娅·洛莎眼眶红红的,“杨乙其实是喜欢栗前辈的吧。”
“喜欢,他还留有一份遗书,是送给栗·洛莎前辈的。”
何必小心翼翼拭去她眼角上的泪,“我是想告诉你栗前辈敢爱的性子,芙莉娅你喜欢靳南屿就不要在藏了,去找他吧。”
芙莉娅·洛莎呆鄂在原地,“原来...你什么都知道。”
“我当然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不会喜欢上我的。
因为你喜欢的人一直都是靳南屿啊。”
对周围动静敏感的何必轻笑一声,“乖,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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