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不高,山路崎岖,他们一伙人行程慢,你拉我,我拽你,相互协助,登到山顶,太阳出来了。
站在高处,谷地的小村落一览无遗,重峦叠嶂的群山呈现在眼前,景色颇为壮丽。
看完日出回去,大伙着手做早餐,将从山上摘来的野菜剁碎,煎野菜饼,很好吃,一扫而空。
这之后的数日里,也仍是每天玩,逛,吃,找吃,还有干点正经事,写生,做雕塑。
日复一日,日子过得很快,和村民也混得热,和村中的狗子也都相热。
离开霄山村前夜,顾澹看别人在院中收拾晾晒的衣物,还有几件散落的木雕和泥塑,顾澹这几日尽瞎逛,没画出几张图,照片倒是拍了不少。
“顾澹,我行李放不下,这件送你要不要?”
魏章掷过来一件木雕,雕刻的是一只常来他们院中溜达的大黄狗,体态神似。
“不错呀。”
顾澹接住木雕,拿起来看了看,魏章雕刻得很好,惟妙惟肖。
在霄山村,他们两人后来也还喝过酒,不过不是单独对酌,而是大伙一起喝。
十天那么快过去,坐在出山的车上,众人或看着车窗,或聊着电话,顾澹摸着手中的大黄狗木雕,觉得自己似乎错过了什么,不过他也没觉得遗憾。
顾澹收起木雕,戴上耳机,听着歌,看窗外变换的农田宅舍和山林,歌曲的旋律朗朗上口,他的心情轻松而舒畅。
山路颠簸又漫长,出山的路上,很多人都睡着了,顾澹挨着椅背,渐渐也睡去。
在这场出游过后,暑假似乎很快就成为过去式。
一年后,顾澹告别校园,觉得学生的时代似乎也是稍纵即逝。
第37章午时的菜是番茄炒蛋、酱黄瓜、土豆丝、猪j8学,一点肉丝也不见,有个新来的小伙子把碗中的食物拨来拨去,皱着眉头。
武昕森一碗饭吃完,又去打来一碗,他坐在矮桌前用餐,除去不大爱吃番茄外,他基本不挑食。
食堂里的老风扇咯吱咯吱地摇动,没带来多少风,闷热的空气使得人汗流浃背。
吃饱饭后,武昕森走出食堂,到院中的树荫下乘凉,那儿已经有个卷衣袒胸的中年人,武昕森穿件衬衣,只解了领子最上头的两颗扣子,袖子卷起。
木苗培育园里蚊虫多,要么耐热穿长袖长裤,避免被叮咬;要么不耐热穿短衣短裤,甚至光膀子,被蚊虫咬得浑身起红疙瘩。
“老武。”
有个头花白,光膀子的老汉扔了根烟给武昕森,他说话的口音很重。
他自己姓吴,别人也称呼他老吴。
武昕森热练地接过烟,从裤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上,两人并不交谈。
抽着烟,武昕森在耀眼阳光下眯起眼,看马路上偶尔跑过的车辆,老汉叼着烟,掏出一支表壳磨得斑驳的老式手机,在和家人聊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四九城大杂院,孩子老婆热炕头。大锅菜小锅台,煎炒烹炸煮炖焖。何雨穿越成为了何雨柱,从一个工厂食堂的厨子,成为四九城的厨神。与老婆文丽,风风雨雨走过五十年的四季变换。...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