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已经吆喝着大家伙回家,田新华割了好几把干草,把筐里的兔子和野鸡都盖好,免得让人看见,村里得红眼病的人可不少,大爷爷一家的生活水平这么高,已经有不少人在背后说酸话了,不过碍着大爷爷的背景太硬,那些人只敢在背后议论。
“大爷爷,这么多肉够我们吃好几餐了呢,真好啊,要是天天像今儿个该有多好,我们就能天天吃到肉了!”
田庆华美滋滋地想着美事。
老爷子心里酸涩,尽管他尽力照顾弟弟一家,可是也不能让孩子们天天吃上肉啊,幸好有福缘深厚的阿囡,此刻老爷子无比庆幸当初他做主留下阿囡。
“回去就让你大娘娘做红烧兔子,中饭就在大爷爷家里吃,咱们先吃一只,等晚上再把你爷爷爹爹大伯他们都喊过来,敞开肚子吃肉。”
老爷子摸了摸小侄孙圆圆的脑袋,笑眯眯地说着,喜得田庆华连蹦三尺高,惊起了树林里的一片麻雀,四处飞散。
喜悦
“爷爷,兔子皮可别扔了,可以给爷爷和二爷爷做护膝,还可以做围脖,到时候我们都能戴。”
田思思在一边唠叨着,声音婉若黄莺,听得人耳朵酥酥的。
老爷子眼睛都眯起来了,连声说好,还说回去他就亲自给这些兔子剥皮,硝好了后就让赵老太做阿囡的围脖和手套,田思思娇声娇气地说“给爷爷和二爷爷先做”
,让老爷子十分受用。
“小马屁精。”
田新华就是看不惯田思思讨好卖乖的模样,小声地在田思思耳朵边说,田思思气得瞪了他一眼,田新华得意的笑了,他就爱看阿囡生气的模样,田思思灵机一动,停下脚步,撒娇道:“爷爷,我走不动了。”
老爷子见孙女儿确是累得气喘吁吁,两个脸蛋红扑扑的,全是汗水,不由大为心疼,阿囡还从没有爬过这么久的山呢,忙说道:“来,爷爷背阿囡下山。”
田思思吓了一跳,她哪能让老爷子背着她?忙摇头道:“不要,爷爷自已走,我要新华哥背我。”
说完,田思思对田新华露出个得意的笑容,看在田新华眼里就是挑衅,他恨地暗暗咬牙,但也没办法,总不能让大爷爷一把年纪去背吧?他冲田思思瞪了眼,把身上的小筐递给弟弟庆华,弯下腰,示意田思思趴上来。
老爷子也没坚持,农村孩子力气大,就阿囡这样的重量新华背着走十里地都没问题,田思思舒服地趴在田新华背上,还不时用手在他头顶上拍着,让他走快点,气得田新华故意往一边倾斜了身子,吓得田思思尖叫一声,使劲抱着田新华的脖子,掐得田新华差点没闭过气去,一个劲地翻白眼。
田守华忙把田思思的手掰开了,笑着骂弟弟:“活该,谁让你故意吓阿囡的?”
田新华咳嗽了好几声,才缓过劲来,恶狠狠地瞪了田思思几眼,田思思一点都不怕,她现在也看出来了,这个堂哥就是面上装得凶,其实心再软不过了,只要她说几句好话,田新华准保不生气了。
“新华哥,回去我把鸡腿分给你吃,你别生气了。”
田思思凑近了田新华的耳朵说好话。
小女孩的声音娇娇软软,脸上的面霜香喷喷的,熏得田新华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冲“你这脸上擦的啥啊?熏死我了。”
这下可又把田思思得罪了,她气得嘟起嘴,“鸡腿不分给你吃了。”
老爷子笑眯眯地看着几个小孙辈吵闹,心情十分好,很快他们便下了山,此时村里的人都在干活,山下根本就没啥人,他们也不用担心被人看见,几人进了院子,赵老太正在外面晒被子,拿着木棒不停地敲打着。
见到趴在田新华背上的田思思,笑道:“阿囡腿酸了吧?
我就说现在山上哪有什么野物?你看看,不听娘娘的话,空走了一趟,晚上可别喊腿疼。”
赵老太是一点都不相信啥白猿托梦的话,偏生老头子还跟着去凑热闹,她走过去抱了田新华背上的田思思下来,打趣她。
田思思狡黠地冲赵老太笑着,双手抱着她脖子小声道:“娘娘,我们在山上捉了好多兔子,还有野鸡和野鸡蛋呢!”
老爷子也神秘地冲赵老太使了个眼色,让她进屋里说话,赵老太惊喜地看着丈夫,见他微微点头,喜得在田思思的脸上亲了又亲。
田守华背着大筐先进了屋,田新华极小心地看四周有没有人,把门窗都关好,那种小心再小心的模样看得田思思不停地笑,跟搞地下工作似的。
田守华把筐里的五只兔子和两只野鸡还有十来个鸡蛋拿了出来,他每拿出一样,赵老太就念一声佛,眼睛亮得跟钻石似的,老太太十分杀伐决断,迅速地下了指令,老爷子和田守华还有田新华三个去杀兔子,她去烧水褪鸡毛,田思思自告奋勇要烧火,被赵老太想都没想否决了。
现在时辰还早,十一点还不到,正好赶趟烧中饭,赵老太让庆华去田里通知田八斤他们,让他们中午都到自己家来吃饭,又让东华去田八斤家叫二娘娘来家里帮忙烧饭,看赵老太这架势,是准备要好好聚一顿餐了。
李月娣很快便带着牛牛赶了过来,她见到地上那么多的野物,惊得不住念佛,“唉呦哎,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啊?这可真是菩萨保佑呢!”
田思思听得好笑,菩萨才不管你们有没有肉吃呢!
这可是本姑娘我的功劳,赵老太和李月娣都是手脚麻利的人,两妯娌配合默契,先把两只鸡放了血,用碗接了起来,搁了点盐,鸡血可是好东西,等血凝固了后,切成块弄点咸菜炒炒,味道十分不错。
赵老太和李月娣两人把两只鸡扔进热气腾腾的大面桶里,用夹钳夹着鸡在开水里浸泡几分钟,然后便捞了出来,动作很快地给鸡褪毛,唰唰唰,田思思只看见四只手不停地飞舞,不一会儿地上就堆了一摊鸡毛,她是真心佩服现在的女人,做饭杀鸡宰鸭做衣服做鞋织毛衣样样都能拿得出手。
前世她老娘就是这种类型,小时候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老娘自己设计用缝纫机做出来的,还有那些花样繁多的毛衣,每次穿出去都能引发同学们的艳羡,也因此读小学的时候,田思思在班上是十分受男同学欢迎的,因为田思思打扮得漂亮嘛。
曾经钟菊英也教过她织毛衣,只是她的手实在是太笨,不是这里多一针,就是那里少一针,本来也没啥,也能凑和着穿,就是难看了点,可是看在有完美主义思想的钟菊英眼里就不行了,把她骂得狗血喷头,田思思一气之下,索性不要学了,反正店里都有得卖。
其他活也是如此,她怎么干都得不着钟菊英的一声好,总是挑她的刺,久而久之,田思思也懒得学了,也所以前世的田思思是真的啥都不会,尤其是在老娘钟菊英的衬托下,她这个女儿简直就是反面教材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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