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江宋比以前不知道温柔了多少倍,郑千橙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她立在寒风里与他对视几秒,扭过头:“先吃饭吧。”
两人在餐馆各点了一份面,上面期间,江宋出去了趟,再回来时,手里拎着关东煮和热奶茶。
两人对面而坐,江宋把关东煮和热奶茶放到她面前,她没顾忌形象,也不看他脸色,拿起一串脆骨丸,没什么包袱的吃起来。
短暂的十五分钟里,两人默契的关掉手机铃声,安安静静地进食。
郑千橙吃完两串关东煮和半碗面后,进食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江宋察觉到这个,便把关东煮拿到自己面前。
江宋吃饭细嚼慢咽,饭量和颜值不符。
郑千橙和他在一起时点两份饭,她吃半份,江宋吃一份半。
吃完饭,江宋撑着伞把她送回家,她以为送到单元楼下就可以,但江宋没停,她也没打断。
电梯直来直往,她披着江宋的外套,进门前递给他:“你的。”
江宋没接。
他道:“我尽快回来。”
室外瓢泼大雨,他衬衣几乎湿透,黑色发丝悉数掀起露出光洁额头,整个人的轮廓愈发锋利。
如果是以前,郑千橙一定会阻止他。
但是现在,她没有。
她哦了声,再没下文,转身进房,关了门。
郑千橙回到家里,洗完澡后套了件干净衣服,搓着胳膊去厨房烧姜汤。
厨房暖烘烘的,她抬手推窗户,拉开一条小缝儿,冰凉空气鱼贯而入,皮肤骤然发紧,她又把窗户关上了。
捧着姜汤取暖,略带潮湿的发尾垂至身后,郑千橙随手卷了卷,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江宋的车停在小区门口,打着双闪。
车窗天窗布满狰狞的雨水,透着路灯的光,霓虹闪烁的影像,行车照耀的车灯,忽明忽扇,朦胧不清。
郑千橙是他的初恋,也是唯一前任,双重身份令两人之间产生强烈的矛盾与吸引,不死不休。
高中那会儿,他并不想恋爱,因为生活太乏味,而他渐渐习惯了乏味,不免沦落为一个乏味的人。
郑千橙站在过道里递来写着“我对你一见钟情”
的笔记本,冲着他嫣然一笑,他才发现这种行为原来并不能叫人反感。
他觉得这种活泼的姑娘大抵是内心都有股力量,不仅不让人烦,还总能吸引人的视线。
他自我评价里,阴郁、内向、寡言、木讷写满整张,郑千橙是和他完全相反的人。
一开始她发来消息,他看都不看。
不是不尊重,是处于重点时间,不想有二心。
不过时间久了,她又开始打电话。
导致他那几年里手机一直都是静音。
他很好奇,这个小姑娘能坚持多久,一个只见过他几次面就说对他一见钟情的姑娘,这份喜欢能坚持多久。
毕竟从小到大,他听这种话听得太多了。
后来,他没等到小姑娘放弃,还在更多地方见到她的身影,比如说成绩单上与他不相上下的位置,比如说校运会的主席台,比如说市英语演讲比赛赛场,还有各种各样,任何他意想不到的地方。
他意识到自己的视线有些飞,偶尔心思会朝曾经没想过的方向想。
那次闲暇,他有些好奇,便去了她发来的约会地址。
他没约过会,不知道约会是什么流程,结果人到了,晚是晚了点,小姑娘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他不好意思打扰,就坐在隔壁桌上看手机。
他看着时间,计算着等半个小时就走,他不想等了。
十五分钟后,她抱着东西过来了,眸光流转,问他能不能拼桌。
自然是能的,他都快等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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