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谁叫她就是这么一只全身上下都硬,唯独灵魂不硬的骷髅呢?
两人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了,没有叫金毛,反正那家伙总能循着气味找到他们。
等金毛回到洞穴发现找不到人时,十分火大,急冲冲地追过来,在半路上将安亦扑倒,然后用尾巴将她牢牢卷住,同时杀气腾腾地瞪着弥洛斯。
“嗷呜!”
为什么丢下我要跟他走!
金毛控诉。
【我没有要跟他走,只是送他回去。
】安亦拍拍金毛的尾巴,让他赶紧松开,骨头都快被他扭变形了!
真的?不是你要走,是他要走?金毛的眼中还带着怀疑。
【你不信的话,就一块走吧。
】
“嗷呜。”
这还差不多。
金毛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尾巴一抬,将安亦收进自己怀里,一把抱住,颠了颠,真是轻得一点手感都没有,到底要用什么办法才能把她养胖一点?
金毛很苦恼。
弥洛斯见安亦整个人好像都陷进了金毛的毛发里,突然觉得毛多似乎也是一件好事。
他摸了摸自己下巴的胡渣和半长的头发,开始考虑留长发和蓄胸毛的可行性……
三人结伴,一起朝3号基地奔去。
弥洛斯和金毛的速度都很快,两人奔着奔着又开始较起劲来。
你追我赶,互不相让。
弥洛斯向来稳重,但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和金毛争个高下。
距离3号基地的路途有些远,两人跑得青筋暴露,本来预计四天的路程,被他们硬生生缩减了三分之二……
两人气喘吁吁地躺在地上,看样子完全不想动了。
安亦只好联系附近的骷髅兽,请它们帮忙觅食,免得那两个家伙半夜饥-不-择-食把对方给吃了。
“啪嗒”
一声,一只猎物从天而降,落在几人休息的地方。
弥洛斯和金毛同时惊起,见安亦朝他们摆摆手,才稍稍放下心来。
她刚才原本召唤的是希克斯,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让乌头鸟代劳了。
不知道那只乌头鸟是不是把它的满心爱恋从幻影鸟身上转移到了骷髅鸟身上……总之,都是悲剧。
弥洛斯抬头望去,只见繁星点点的夜空上,一只巨鸟盘旋而过。
那是……乌头鸟?
弥洛斯又看向正在指挥金毛清理猎物的安亦,复活骷髅,制作骨雕,号令猛兽……或许,她真的是这个星球独一无二的存在。
一夜无事,三人继续赶路。
虽然没有再比拼速度,但是仍然在黄昏时分赶到了目的地。
刚进入信号区,弥洛斯的个人终端便收到了将近一百条信息。
他一一看过之后,脸色微沉,意识到情况似乎有些不妙了……
☆、第47章全速奔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又名祖国在召唤。华锋语是公认的国宝女科学家,科研成果斐然仰慕者无数,于3005年寿终正寝。 没想到,却穿到了2005年一个假千金身上,她果断选择离开豪门,回到乡下继续读书。 一路逆袭当学神,进入最...
团宠仙女人设1v1蜜宠一朝穿越,姜知绵成为姜家团宠,众星捧月,蜜罐里长大。然后,她给自己加上仙女人设之后,一切就变得疯狂了疼爱姜知绵的二伯上山,有野鸡飞到他锄头上,撞死了讨厌姜知绵的柳巧儿...
...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