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觉得,理解别人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
因为设身处地去站在别人角度想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需要很久的时间。
毕竟我去站在别人角度考虑已经十多年甚至更多吧。
所以擅长轻微的冲突的调解,告诉对方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从而达到一种让别人觉得“卧槽这哥们真理解我”
的感觉。
也已经习惯了如此。
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让别人理解我是一件更难的事情。
因为你懂了越来越多的人,你就越来越复杂。
总是觉得不用解释也能明白啊,然后才发现。
我总是高估对方的理解能力。
毕竟这个世界上愿意花大把时间去理解别人的人,真的很少。
毕竟很多人自顾不暇。
毕竟很多人会觉得,理解个屁,不和你一般见识。
也只有我如此无趣地却乐此不疲地研究他们吧。
因为人类真的很有意思。
看网文越来越看不下去的原因就是脸谱化的人物形象越来越明显。
但是实际上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们这些写东西的,包括那些写小说的,那些称得上是作家的。
写的东西是会给孩子们看的,孩子们啊,人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也曾被网文误导过,一种自己觉得自己特牛逼的感觉。
比如什么斗啊,什么武啊,比如什么神啊,那些我曾经无比喜欢的书。
其实就是那俩蔬菜,和一个什么南。
现在的网文写的更多的是模仿。
风气就这么坏掉了。
说好的百花齐放呢?
哪怕像我这么不入流的,也自成一派了不是么?
网上教你的写作套路都是害你的。
小说的基本形式什么,你我可以百度百科,也可以查文献。
但是这种速成的烂大街的东西,有什么意义。
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白话文小说是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
距今已经99年零7个月了吧。
前一段时间发生了些事,这本小说再次被提及。
百年可以流传的,绝对不是这种浮躁心态下写出来的东西吧。
只是,现在孩子们已经不读鲁迅了。
我喜欢的猫腻大大拜访时候就说自己喜欢鲁迅,好像是野草读了3遍。
这些是值得流传的。
我小说的真正意义上的启蒙是鲁迅先生的三本文集,也许对我影响真的很大吧。
如果你真的想理解一些事,读一读好书,如果你真的只是想改变一下之前的想法,你可以读读我的书,反正跟网文一样无营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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