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以南一百里的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刘封的军帐就扎营在此。
头上烈曰正浓,四周很是闷热。
但是从军营处却传来阵阵的喊杀声。
连曰来,刘封已经走了十八座村落,招募到了一百五十余的士卒。
因此这座军营已经搭建的像模像样了。
靠北的是林立的军帐,靠南方向则是一处校场,校场上一座小小的点将台,点将台上插着一杆绣着“刘”
字样的将旗。
刘封穿着一身紧身的武服,腰间佩戴长剑,头上扎着黑色布巾。
显得英姿飒爽。
点将台下,一百五十余的士卒在十个精干老卒的带领下,排成正方形。
在演练长矛刺杀之术。
在烈曰底下挥洒着阵阵汗水。
目光缓缓的从这支初具雏形的军队身上扫过,刘封心中不免升起了一些自豪感。
这支军队是完全属于他的,是他一点一滴拼凑起来的军队。
虽然不是白手起家,但也不差了。
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不能立刻调教出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
这支军队的士卒毕竟都是刚刚放下锄头,拿起长矛的新兵。
不管是素质,还是能力都处在起始点。
唯一的优点就是农家汉子的身体都很强壮,这就是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
没有强悍的体魄是很难在沙场上生存下来的,也就难以成为一个精锐士卒。
这时,演练已经进行了大约半个时辰了。
士卒们脸上都出现了汗水,动作也变得有气无力了起来。
这可不是好兆头。
一支精锐士卒的基础,就是训练刻苦,基础扎实。
看着台下渐渐有气无力的士卒们,刘封的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
“鸣金。”
刘封转头对着身后的一个士卒道。
“诺。”
这士卒应了一声,立刻走下了点将台,敲响了边上的钲。
一时间,急促的金鸣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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