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一点点渗透我的身体,我突然觉得怕了。
我可以梗着脖子和人硬抗,也能两句话不对就动手。
可此刻,我却无法阻止宝溜的生命从我手中溜走
救护车赶来的时候,宝溜的眼睛已经开始涣散了,我拼命地追上去,希望能陪姑娘一起去。
“我们娘俩从没分开过,你们不能分开我和我闺女!”
“咔哒!”
一副银色的手铐攀上我的胳膊,我挣扎着想要挣脱开:“你们抓我干什么,我是她妈,是她自己扑上来的,我怎么可能伤害她,你们抓错人了!”
然而不管我说什么,食堂所有的人都鄙夷地看着我,就好像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
“你们抓错人了,我是她妈,我就是失手伤了她你们也不能抓起,没我哪来的她?!”
但是无论我如何解释,我却眼睁睁看着承载女儿的担架被抬上救护车,她瘦小的身体渐行渐远。
最后永远地消失在车门口。
那时,我还不觉得,那是我们母女最后一次见面。
因为所有人的指证,我被扣上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
我试图请律师,打官司,想尽一切办法自救。
但是电话打到闺女她爸那,他先是失声痛哭,紧接着高兴地大叫:“女儿终于自由了!
当初要不是你以死相逼,我们父女也不会被迫分开。
让你折磨了这么些年,女儿终于自由了!
你就在里面蹲着好好反省吧!”
我愤恨地挂断电话,早就知道男人靠不住,当初他要走,我就不留情面地带走女儿。
到底夫妻一场,却见我身陷囹圄不肯出手。
女人,还是要靠自己。
还好,我还有宝溜。
只要我的宝溜睁开眼,她一定会告诉所有人她是自己撞上来的,她怎么可能不救她的妈妈。
9
宝溜一直未醒,我在看守所住了三个月。
老实说,看守所的日子不是人待的。
动不动就被里面的人收拾。
以前只知道自己仗着是女人,只要嘴上不饶人,拳头厉害点就能说啥是啥,走哪也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谁成想,相比我这个“蛮横不讲理”
,里面有的是大有来头的人。
什么“拐卖小孩”
的,“抢银行”
的,还有两个“杀人犯”
。
和人家一对比,我这乡下来的农村妇女,就显得太弱鸡了。
隔三差五就找着事收拾我,不是晚上不让我睡觉,就是白天寻个理由揍我一顿。
最关键我还不敢还手,生怕下一次是更加猛烈的报复。
还好,我有盼头。
我有我的宝溜。
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辛辛苦苦养大,供她上大学的宝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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