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公平,你懂心里学。
天啊,这么烂的提议,我居然不想拒绝。”
聂语嫣苦笑道。
周轩喜欢做饭,租的公寓里也有厨房,他还买了一套厨具,收拾的很漂亮,另外还有个大冰箱,聂语嫣上次去周轩家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些。
参加舞会,看球赛……这只是他们第三次见面,回家单独相处有点太快了,不过她也相信周轩不会对她怎么样,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好色的男人。
想到这里她有点脸红,是不是想太多了?
“上车吧。”
“恩。”
两人进了沃尔玛超市,研究买什么食材。
聂语嫣说自己口味很重,喜欢吃辣,周轩准备做毛血旺。
麻!
辣!
鲜!
烫!
痛快!而聂语嫣准备做的是鱼香茄子煲,法式猎人的蘑菇烧鸡。
三个菜够两人吃了,他们也没想再叫其他人来一起。
到了公寓,聂语嫣更觉得自己太大胆了,天色渐暗,跟着男人回家,这样的气氛让她脸红心跳。
周轩进厨房洗了食材,问道:“我们谁先开始做,我的动作可是超级快,一会儿就能完。”
“我先来吧,我们比比。”
聂语嫣父母长期不在家,她上学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个很厉害的月嫂,以前做过厨师,因为有次用料不对,在聚会上害人吃东西过敏,差点闹出人命,被吊销了大厨资格。
她跟这个高手学了很多年,算是嫡传弟子了。
她的动手能力也确实很强,两个菜不麻烦,做出来当真是色香味俱全,原本想要再露一手的周轩都吓了一跳。
尤其法式猎人的蘑菇烧鸡,他也没听说过这道菜,很有特色。
周轩也进厨房,毛血旺这个菜很简单,只要把材料配好,人人都会做。
不一会儿工夫端着一个大海碗上桌,趁着这段时间,他还蒸了米饭。
中国人大都喜欢吃米饭,而不是面包。
两人先夸了对方厨艺一番,然后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周轩把这些天在中国的经历说了一下,而那个叫吉姆的男人被抓住把柄,也不再纠缠的聂语嫣了。
周轩好奇道:“我不明白,你这样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喜欢做饭呢?”
聂语嫣笑道:“其实我对厨艺感兴趣是因为一个同学,还记得我给你说过的春游时走路顺拐的胖子吗?”
“呃……”
这周轩可是完全没想到。
“老师在一次班会上表扬他,说他是最懂事的孩子,爸妈工作回家晚,他能在家里给他们做好饭,让爸妈很感动。
班里没人比他自立能力更强。
我当时就想学好做饭,做的很好吃,我爸妈就不会每天在外面应酬,不回家和我一起吃饭了,那就是我最早进厨房的理由……”
聂语嫣微笑道。
“呵呵,我真没想到你居然会是因为这个。
你还记得那个小胖子姓什么吗?是不是刚好也姓周?”
周轩忽然觉得世上真有缘分一说,也许有些事上天早就安排好了。
“咦,他还真姓周……这你也能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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