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狗?
不对。
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响起:你知道它是什么的,你见过的。
高殷见林琅神色惊恐,有点意外的挑了下眉,“这是我的爱宠,白灵,你可喜欢?”
林琅只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发颤了,“殿下,这、是……狼?”
“你看得出来呢。”
高殷的确有点意外,一个深闺的小姑娘竟然能一眼认出它的白灵是狼,的确难得,曾经众人见到时多是夸赞它身形高大,强健体壮,甚至还有一两个蠢笨之人上前想抚摸,却被它吃了手臂,可这丫头一眼就瞧出来了,着实新鲜。
该说,不愧是那人看上的女人么。
很快,林琅为他解惑了,“我、小女曾见过野狼,所以识得。”
他来了兴致,“你见过,说来听听?”
林琅见白狼安静温驯,都说狼天性残忍,不受人训,可竟在太子身下如此驯服,这个事实令她更胆战心惊了,她艰难的吞咽了下才开口:“之前我在林间遭遇狼袭,当时境况凶险,幸得云飞扬将军相救,后来云飞扬将狼杀死,小女自然看的清晰。”
高殷眸光毫无波动,好似随意的问道:“你认得云飞扬?”
林琅颔首,轻声回:“我曾有幸与云将军结伴上京,因此相识。”
她虽对朝廷之事不懂,可也许对方听闻云飞扬的名字,会对她高抬贵手。
其实她现在也不确定晋阳候将自己送给太子后,他将怎样对待自己,若是想为妾,可他如今态度堪称礼待,并非有意于自己,可若不是,倒也没有想送自己回家的意思,何况,林琅并不觉得他是一个好心人。
起码从杏儿口中所知,太子殿下并不是一个和善之人。
他到底想做什么呢?
************************************************************************************
这时,一人走入厅中,弯腰恭谨禀告:“殿下,端王来了。”
高殷缓缓露出一个微笑,眉眼上钩,他这样一笑,骨子里的那种阴沉便露出了个头,他颇有深意的念了句:“来得很快呢。”
他大手抚摸了几下白狼的脑袋,笑的惬意昂然:“端王难得来我府上,快请进来吧。”
他转头看向林琅,“我招待其他人,你不介意吧。”
他的态度堪称温文,再温和,林琅也不敢反抗,何况……她已经心乱如麻到说不出话来了。
因此她只能僵硬的晃了晃脑袋,头上的步摇随自己的动作晃动,轻轻碰到她的脸颊,冰凉的触感撼动了她的心神。
端王?沈连卿。
他怎么会来?
他知道自己在这里吗?
他是来救自己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换了,写这章时被各种干扰,所以太晚了,抱歉抱歉!
上个月保持日更终于有了写文历史中第一朵红花!
这个月我会努力保持,也希望大家给我评论的动力!
and庆祝一下我终于把我的太子殿下放出来了!
第71章亲吻
此时的林府一片祥和。
林业到北院时,常姨娘的门开着,门口鲜花锦簇,她坐在厅里正在刺绣,脸色带着和悦的淡笑,那种常伴她左右的沉重压抑感竟然消失大半。
他有多久没见母亲这样高兴平和的样子了?
很多很多年了,几乎从没见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林克穿越了,没有金手指,奋斗十多年,终于过上有车有房的宅男生活。然后末日降临了。他的金手指末日游戏one,随之激活。林克认为,自己拯救不了这个世界。但他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需要拯救的世...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通天大陆。这里,以修真者为尊。武者,一拳可碎石。而武魂觉醒者,能破碎虚空遨游星际。灵者,心念一动,可让人生死一瞬。而灵者大成,能弹指毁灭一个世界。无论灵者或是武者,均可翻云覆雨。人们对修真的钻研,达到了巅峰狂热,世间所有修者都向往那无上境界所痴迷。修者,境界分为人法地天宗尊圣王皇仙神帝,等级森严。在这里,民风彪悍,不服就战,有实力就有话语权。辰昊天,是一名宇航精英。一次太空执行任务,神秘穿越到了这里,九州内连连怪事。古井变得血红腥臭,草木花开反季。晴天雷声轰鸣,时不时地动山摇,毁却房屋桥梁无数。雄鸡下蛋,六月降霜,旱季绵雨,冬来狂风,春至碗口粗的冰雹。普通农者,民不聊生。修者稍好,但也受资源匮乏伤神。...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