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朝歌不敢多做停留,将那军士的皮甲扒了下来,给自己套在了身上,勉强还算合身。
路朝歌记住这个地方,小心翼翼的离开,别看他换上了一身皮甲,那他也不敢再军营里四处乱晃,但凡遇见一个问你口令的,你都会死无葬身之地。
路朝歌小心的在军营里游走,但凡遇见巡逻队,路朝歌就会想办法躲过去。
别把在军营内潜行想的那么简单,抓住一个落单的就能问出口令,你若真随便抓个人就问,当你松手让他说话的那一瞬间,他就敢喊出来。
至于换上的皮甲,那只不过是在没有办法的时候能够尽量鱼目混珠罢了。
在军营中游走了半天,终于让路朝歌找到了军营中最大的营帐,此时的营帐里灯火通明,而在这个大帐外,数十名军士严阵以待,路朝歌不敢靠近,只能尽量将自己隐藏在阴影当中,仔细听着大帐内传出来的声音。
这一听不要紧,还真让他听到了一些重要军事情报,邱元易已经决定在十五天后起兵,要吞下整个安边府,而他现在在等的,就是一批军用物资,其中包括数百套重甲。
重甲是什么?那就是战场上的大杀器,那是专门供给边军的,其余军队敢装备重甲就是谋逆的大罪,大楚的重甲步兵面对异族都是大杀器,何况是训练没多久的民兵青壮。
若是条件允许,路朝歌真想冲进大帐,将里面的人杀个干干净净,他敢保证,邱元易肯定就在大帐之中。
现在路朝歌能做的,就是想办法尽量拖住邱元易的进兵时间,给李朝宗争取更多的时间来训练青壮。
路朝歌一咬牙,杀不死大帐内的人,老子想办法点了你的粮草,没了粮草我看你怎么进兵。
说干就干,路朝歌离开大帐附近,奔着粮草存放的地方而去。
其实存放粮草的地方并不难找,粮草不可能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堆放在某个地方,而是要有粮囤来存放,不然一场大雨下来,那所有的粮草全都完蛋了。
这次还算顺利,轻松的就来到粮草存放的地方,上百个大粮囤就在眼前,可是把手的军士也是真的多,路朝歌想着,实在没有办法混进去,那就冲进去,能烧几个是几个,好歹不能白来一趟,可就在他要行险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一个用木头临时制作的囚牢内,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年,此时正靠坐在里面,披头散发的样子让人可怜,虽然看不清脸,但路朝歌知道,这少年就是林哲言。
路朝歌小心翼翼的摸了过去,从后面一把捂住林哲言的嘴,小声的说道:“小白脸子,是我。”
顿时,林哲言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在所有认识的人中,只有一个人会叫他小白脸子,而那个人是他十几年人生中唯一的朋友。
路朝歌看林哲言没有挣扎,知道他已经认出了自己,便松开了收,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现在想办法把你弄出去,然后你往定安县跑,汜水城西面二十里左右,有个树林,里面有我藏的一匹马,马上还有一些干粮,你骑马往定安县走,有什么话回到定安县咱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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