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处理是应该的,不过,小混蛋,你现在越来越厉害,可别到处沾花惹草。”
罗尘笑笑。
“我是那种人吗?”
凌玉瘪嘴,“谁知道呢,我也管不住你,看看你,浑身都是汗,我带你去后山温泉泡泡,洗一洗,顺便让你这焦躁的心平缓一下。”
罗尘吻她一下。
“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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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嘚嘚---”
罗尘看着身下的高头大马,想着凌玉的温柔,忍不住笑起来。
不但帮自己捏背,还把家里的乌什马借给自己了。
、马,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它象征着威武,无畏的精神,但它却被人类所征服,默默付出,当主人需要它的时候,它慷慨以赴,为主人的成功兴奋鼓舞,却不问回报,当主人不满时,它便窥伺人的表情,它一切的行动都为主人的意愿。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乌什马身材魁梧,比一般的骏马还要大一圈,飞奔之时,卷起赫赫风声。
原来足足要三天的路程,有这匹马的相助,看来只要一天多的时间。
罗尘归家心切,忍不住夹紧了马背,急速驰骋。
乌什马通人性,因为凌玉的命令,也是不断的加速着,这匹马的身上,没有马鞍,没有绳套,却是如同一个坚实的港湾,将罗尘稳稳的包裹着。
一天时间过去,罗尘出现在这个世界的老家。
岩龙镇。
盛夏的傍晚。
一阵阵轻柔的和缓的小北风,飘出山谷,掠过浩渺江面,把果园里的香味,把大江上的波浪的清凉,一丝丝,一股股地吹送进岸边的岩龙镇,
整个沿江排开的岩龙镇,如同一个仰面静卧的巨人,正用它全部身心去感受晚风的恩泽,去尽享风中那淡淡的幽香和湿润的爽意。
罗家大宅,在这一片还是很有名气的,家主罗辰在岩龙镇,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高手。
另外,罗辰还是王朝的供奉将军。
这里距离火狮帝国,并不遥远,不到五十里地,要是在战争时期,就是直接的缓冲地带。
除了边疆的守备军队,帝国还在这片地方认命了大量供奉将军。
这些将军拿着王朝俸禄,却是不用在军营转悠,只有在战斗打响的时候,才会进入军队帮助战斗。
罗辰以前经历过一次战斗,而且军功卓越,所以他这个供奉将军的地位,在王国中还是很高的。
隐约之间,罗家有着这里最强家族的矛头。
罗辰看着不远处那熟悉,也很陌生的小镇。
这个老家,自己还是第一次见到呢,看小镇上一片平和,罗家大院也是静谧安详,看来自己的梦境,是自己想多了。
“老爹叫罗辰,儿子叫罗尘,两父子的名字念起来几乎一模一样,这名字起的---”
就要回到家,罗尘却是嘟囔起来,两父子的名字太相似了。
当初取名字的时候,罗辰的说法是,老子是天,儿子是地,儿子怎么样都不能压制亲爹。
既然老子脚罗辰,代表天,那么儿子就是尘土,代表地下,嗯,就叫罗尘。
在罗尘的记忆里,听舞月说过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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