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甸园亲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越海市第六中学的代理律师劳峥嵘出庭应诉。
法庭进入调查阶段。
先由方甸园宣读起诉状。
方甸园宣读完毕,审判员转向劳峥嵘:“被告没有提交书面答辩状,现在请口头答辩。”
劳峥嵘捋了捋嗓子说:“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进入校园走的是教职工通道,这个通道是免检的。
所以,被告所说的搜身并不存在。”
法庭的气氛骤然紧张。
审判员停顿了一下,转向方甸园:“原告,你进入校园的时候,是走的教职工通道吗?”
“不是,我走的学生通道。”
“你既然不是学生,为什么走学生通道?”
方甸园对这个问题没有提防,一时语塞:“嗯……我……我就是想试试。”
“试试什么?”
“试试走学生通道的反应。”
“你去学校的目的是什么?”
“看望我从前的班主任郭老师,郭老师刚调到第六中学。”
审判员转向劳峥嵘:“被告,请再次确认,有没有对原告进行搜身?”
“没有。
学校只是对衣服和书包进行检查,这不叫搜身。”
审判员再问方甸园:“原告,请举证证明你自己的主张。”
方甸园拿出一张移动硬盘说:“这是一份视频证据,视频完整记录了被告对我进行搜身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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