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裴忆卿又寻了个机会,偷偷地在府里偷了一件下人的男装,虽然材质一般,款式老旧,身形还不合适,但好歹是一件男装,而且还挺干净的。
裴忆卿拿出了原主的针线盒,使出了自己最大的天赋,把那身男装按着自己的尺寸改好了。
有了这个装备之后,第二天她便给自己梳了个男子发髻,换上这件粗糙的男装,习惯性地揣上银针,麻利地翻墙出了府。
她不会把自己一直囚在那方寸之地中,她必须了解这个朝代,主动出击。
更主要的,现在的她一穷二白,她要想法子弄到银子。
裴忆卿走到街上,一路看着周围的景致,发现这个朝代的建筑景致考究,百姓的衣着华美体面,店铺酒肆琳琅满目,一路上耳边皆是欢声笑语。
看来,这个朝代的生活水平不错,百姓安居乐业。
然而她又多走了一会儿,才发现,街上也并非全都那般干净整洁。
东市是繁华整洁之带,西市便是脏乱污秽之所。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朝代整体上还是很不错的,好歹是一个和平的年代,而不是食不果腹的荒凉之地。
裴忆卿一边看着周围林立的店铺,一边暗自思忖自己究竟怎样才能弄到银子,可是她把繁华热闹的东市走完了,又把破败脏乱的西市也走了一圈,却没一个合适的。
她有些心烦,现代堂堂高材生,来到古代之后竟然华丽丽地失业了。
裴忆卿绝望地望着天空喃喃低语,“我除了会跟尸体打交道,其他的都不擅长。
难道要祈祷天赐尸体吗?”
这话刚出,忽地,前面便传来了一阵嘈杂,然后便是一声尖利刺耳的叫声:“死人了!
死人了!
官爷杀人了!”
裴忆卿惊得猛地转头,又抬头看了一眼一片澄澈的天空,对着天空竖起了中指。
“贼老天!
该灵的不灵,不该灵的瞎管什么?”
气急败坏地对贼老天骂了一通,她当下拔腿就朝着人群聚拢的方向跑去。
此地是西市,地上脏污一片,街道上摊位混杂,眼下突然发生了这等祸事,原本就混杂的街道,更添混乱。
裴忆卿十分费力地巴拉开人群,便瞧见了一个推着推车卖果的商贩倒在地上,后脑着地,一动不动。
而他的身旁,站着一队官服打扮的人,他们一个个也都被这番变故惊住了,面上神色各异,颇有一些不知所措。
裴忆卿挤进来,第一眼便看到为首那人,不觉微顿,好生俊俏的小哥哥。
他长得面如冠玉,俊眉修眼,丰唇秀鼻,一张面皮那个秀气得叫百八十条街的女子都自愧弗如,偏生又不让人觉得阴柔,只觉得清秀至极。
与这般极致清秀的容貌截然相反的,便是他身上那一身脏污破败的官服,让人觉得那衣服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略略欣赏了一番小哥哥的美色,她便开始转头搜寻自己的最爱: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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