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不敢置信,“这就扔了,太败家了,洗洗熨熨,还是能穿的。”
沈默不听他的,把衣服捡起来,拍了两下,其实顾辞的车里很干净,一点灰都没有,沈默习惯掉地上的东西拿起来就要拍两下,纯心里安慰。
顾辞心里别扭,“那保安碰过,不想要了。”
沈默无语,“什么怪癖,别人碰了,就不要。
你这衣服不便宜吧,扔了多可惜,你不要给我。”
沈默也不是真的想要,顾辞还在气头上,他先帮他收着。
顾辞想了一下,这外套好像是上个月买的,不是很贵,三万八还是三万九,记不清了,无所谓,他衣服有的是。
顾辞拿过沈默手里的外套,还要往后座扔,“你喜欢,我给你买新的。”
沈默半路截胡,衣服又回到他怀里,“用不着你买,我衣服够穿。
这么贵的衣服,还很新,扔什么扔,你要是非要扔,扔我这儿。”
顾辞拗不过他,“行,你不嫌弃,就给你。”
刚刚他都说饿了,不跟他争,赶紧带他去吃饭。
顾辞一路加速到悦来酒店。
下车时,沈默拿着那件外套进了酒店,他要是把外套留下,顾辞肯定出来立马找垃圾桶扔掉。
他那个狗脾气,说风就是雨。
顾辞看着搭在沈默手臂上的衣服,心里升腾出点异样的情绪,他要是穿上这件衣服,怎么也会沾上点自己的味道吧。
他还是挺喜欢沈默穿自己衣服的,上次他穿自己的衬衫风衣也很适合,自己穿起来是商务风,而沈默是休闲风,一点都不违和。
高中时两个人的个子还是一样高,如今沈默比自己矮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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