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时期当行非常之事。
既有决心又有能力去实现的人一旦行动,其效率之高令人发指。
仅仅过去了一天时间,当离开赤脊领来到赤脊山某处密林的罗杰脸色发白的揉着眉心试图以此舒缓脑中的酸痛感时,他的麾下已经出现了一支由洛肯统帅的千人近卫军。
这支军队全副武装,浑身上下除了一双眼睛全被钢甲所覆盖,即便是眼睛也因为拉下的面甲有阴影遮挡而无法看清。
头盔,面甲,护颈,肩铠,胸甲,手套……等等,所有你能想象到的护具应有尽有,罗杰在这支近卫军身上下足了本钱,将他们武装到了牙齿。
装备了如此齐全的护具,而且还是全钢制品,近卫军的防护能力是增强到了一个极限,可他们身上的负重也同时达到了一个恐怖的地步。
如果是一般人,别说穿着它行军作战,能够动起来都不容易,更别说这些还只算了护具,要是把武器加上重量会更恐怖。
花费那么大罗杰自然也不会让普通人来充做自己的近卫军,因为普通人只能加入麦格统领下的赤脊领护卫军,去驾驶死神原型机战斗。
这支千人数量的近卫军全是罗杰用元素掌控结合上古之神的血肉诅咒天赋造出来的人类,尽管他们灵魂缺失,虽说他们智商不足,但他们身强体壮,实力不凡。
别说是一套钢甲,哪怕再来一套对他们也造不成影响。
如今已经是秘钻法师的罗杰制造出来的下属也随着他的实力提升而水涨船高,在质量与数量两者兼顾的情况下,近卫军的实力全都是等同于黄金骑士的存在。
上千黄金骑士组成的军队,要是消息传出去怕是会吓傻不少王国的贵族吧,毕竟即使是暴风王国的王室乌瑞恩家族也没能力这么奢侈。
黄金骑士很稀罕么?
罗杰表示我一天能爆上千个,如果只要质量的话秘藏骑士他也能搞出十个来。
当然,后者没有必要,毕竟罗杰要的是暴兵,暴兵靠的就是数量,作为士兵来说黄金骑士的实力已经远远超出,完全足以满足要求。
揉着眉心,随着精神力因为休息的逐渐恢复脑中的酸痛感慢慢消失,罗杰脸上这才慢慢有了血色,不复之前的苍白。
一次爆上千个士兵,整整一天的时间都没休息,换来的是一支绝对强大的近卫军,付出的代价却也不小。
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罗杰估计经过这一次之后自己在接下来的三天内都必须好好修养,不然很容易损伤到自己的根本,引发不可预估的后遗症。
真是暴兵一时爽,需要慢慢养。
但是,值了。
对洛肯招了招手,罗杰吩咐道:“你带五百个人沿着怒水河岸往赤脊山脉里走,以领地为出发点,我要你至少往里探清楚一百里之内的两岸地形。”
洛肯右手握拳放在胸口,恭声答道:“尊命,我主。”
说完,洛肯左手一划,正好将近卫军排成的方阵从中间划开。
他指着左侧的那半个方阵命令道:“你们跟我来。”
“等等!”
就在洛肯将要带队离开时,罗杰叫住了他:“如果路上碰到黑鳞氏族的鱼人和山林里的狼人不要主动攻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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