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有“大律”
,“刑经圣制”
等刑律。
周武帝掌权后,又制定颁布了《刑书要制》。
但,其中有很多严酷的条律。
比如持杖盗物,价值一匹以上者,就要处以死刑。
此外。
还有枭首、车裂、五马分尸等残酷的刑罚。
这种单纯维护君主集权的律法,在战乱的年代或许有其特定的作用。
但当社会安定,国家统一之后。
严酷的律法便不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了,改革成了必然趋势。
历史上,杨坚篡周立隋后。
就在武帝颁布的《刑书要制》基础上,令朝臣制定了《开皇律》。
“陛下慧眼如炬,悲悯圣心,刑律关乎国本,的确不可不察。”
韦孝宽作为朝中老臣,对于大周的律法再清楚不过。
“律法事大,当集思广益,兼顾大众为好。”
李穆也是老资格了。
“这是朕对于刑律的一些设想,大家都看看……”
墨言随即把一个个册子递到众臣手上。
大佬们仔细观看,殿内一时安静下来。
盏茶功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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