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人的皮肤凉滑清澈,触感如同玉石一般。
“呵,”
似乎姜重黎的话十分可笑一样,贼人竟然冷笑出声了,“手背红一块的程度,就叫动手打人?我若是当真动了手,他还能有个囫囵个,都算稀奇。”
姜重黎瞪着贼人,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你,你回家等我吧,别跟着了,我下了班就回去。”
“为什么?”
因为怕你继续发狂犬病啊!
光是和小吃店的老板拉拉手,都能是这个反应,姜重黎简直不敢想,贼人跟着自己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他和同事们乃至公司老总都处的不错,平时大家开玩笑搂脖子抱腰也是常有的事,此贼的存在大家又注意不到,万一他发疯,把同事们挨个揍一遍,那画面简直美得不忍看。
“我不回去。”
贼人说。
“不许跟着我!”
姜重黎火大的很。
“你不愿意做我的国王,我没必要听你的。”
贼人的态度十分冷硬。
一阵风吹过,带来滑行的气音,轻轨车进站了。
姜重黎呆了呆,看了眼手表,他没赶上这趟车,上班已经迟到了。
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姜重黎面无表情地打开纸口袋,掏出炸得金黄喷香的面果子,机械地往嘴里塞。
一口,一口,味如嚼蜡。
贼人看着他吃,问:“好吃吗?”
姜重黎说:“不知道。”
把口袋给贼人递过去。
贼人伸手捻了一块面果子,薄唇轻启,咬了一口,说:“还凑合,没有我做的好吃。”
姜重黎塞饱肚子,瞪着贼人,突然运气大吼:“我的全勤奖啊啊啊!”
路人们见他对着空气发出如此凄厉的悲鸣,纷纷加快了脚步,并报以同情的目光。
姜重黎吼完,恶狠狠地对贼人道:“你给我滚!”
“付我路费,就走。”
贼人十分干脆。
“不给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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