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有钱人都很难搞,所以交朋友最好不要和有钱人!
但是和闵俊相处久了,感觉还不错,这货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也不摆臭架子,所以闵俊成了她唯一的朋友!
当初大学毕业,他让成晓诗跟她一起去国外,可是成晓诗拒绝了,因为相对的,她更喜欢国内。
可是他这才去了几个月怎么就回来了?不会是被女人给伤了吧?
带着满肚子的疑问,成晓诗快速的洗漱,一个时辰后,拿着包包出了门。
来到了闵俊的住处,奥宇,这是一个高级公寓,是大学毕业时,他的爷爷奶奶给他买的。
二十四层,成晓诗刚走出电梯,闵俊便打开了房门倚在门口,用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看着她,成晓诗走到他身边,抬脚就踹了过去,“操,一大早的发什么情?”
闵俊随手关上门,不满的抱怨着。
“你个死丫头,给我踹骨折了,你伺候我呀?”
成晓诗进门后,直奔厨房,因为她知道,这货做饭不仅快,还好吃。
看着桌子上的鸡蛋面,她也懒得跟他废话,挽起袖子吃了起来。
闵俊走到厨房,看着狼吞虎咽的成晓诗,无奈的摇了摇头,“这里只有这个,我说你在男人面前就不能注意一下自己的吃相么?”
成晓诗抬眼看了看他,“你在我眼里就不是男人,所以不用注意。”
要说这闵俊180的身高,标准的身形,绝对的英俊潇洒,虽然眼睛不大,但是配上他那绝美的五官,非常的耐看!
但她就是故意刺激他,不然他又不知道要怎么得瑟了!
闵俊听见她说自己不是男人,脸色顿然一变,“我说咱俩彼此彼此,你在我眼里就是个爷们。”
“那正好,你给爷倒杯水去,渴了!”
闵俊瞪了她一眼起身给她倒水,回来的时候才想起她昨天救那个小女孩好像受伤了,“我说你没事吧?”
因为她穿着长袖衬衫,所以闵俊看不见她包着的伤口。
成晓诗接过水,“没事,死不了。”
说完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我说你怎么回来了?”
“想你呗。”
成晓诗抬了抬她的下巴,“你是真想让我把你腿踹骨折了?”
“死丫头,我是呆不习惯,所以就回来了,而且这边公司也正好缺人,爷爷奶奶的年纪也大了,总要帮着分担一些。”
看着他严肃的样子,成晓诗总感觉不太对劲,“我说,你丫的是不是受啥刺激了?这以前让你进公司,你可是死都不愿意,怎么出国一趟变化这么大?”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是吗?说说你吧,找到工作了吗?”
成晓诗起身把吃过的碗筷收到一边,“哎,别提了,我投了好多的简历,可到现在都没信,我现在算是知道找个工作有多不容易了。”
“要不你去闵氏上班吧,这样我们也能有个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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