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政越!”
沈长歌高喊了他一声,接着佯装伤心质问他:“你说,当初你出于好心跟闪婚,事&xeoo执意肯与离婚,看长得漂亮,馋身子?”
宗政越:“……”
说出违心否认,只好沉默以对。
确实挺馋。
可他跟她闪婚离主要原因。
“你说话了,你果然馋身子。”
沈长歌用力推开他:“你个渣男!”
说罢,脚底抹油,贼快地朝用餐厅溜去了。
宗政越:“???”
馋她身子就渣男?
那他愿意当渣男。
餐桌上摆着香味俱全西餐,每一样食物造作摆盘以及摆放位置,比高档餐厅差,看得出很用心。
沈长歌站在餐桌前,看了陷入沉思男,朝他招了招手:“喂、过吃饭。”
随若无其事地将醒好红酒,倒进两个高脚杯里,接着关掉用餐厅灯,把烛台上新蜡烛点燃;客厅灯关,余光照过,加上蜡烛烛光,亮度刚刚好。
看着男在她面前坐下,沈长歌说:“试试味道如何。”
“嗯。”
宗政越优雅从容拿起餐刀和叉子切牛排。
即使尝,闻着味儿就知道肯定很错。
等咽下口中食物,他认真评价道:“味道很好,吃过最好吃西餐。”
因她做。
沈长歌听了,突然用一种心疼可怜年薪比她要多一点,而他衣着饰虽看出什牌子,但可以肯定:并非便宜货。
说定定。
很多男都喜欢钱都花在了穿着打扮上,对吃食那注重。
沈长歌心想:他肯定把大部分钱花在衣着打扮上了,以致吃过京城东区爱丽丝西餐厅西餐,然他会说他吃过最好吃西餐……
爱丽丝西餐厅西餐,她吃过最好吃,随便一顿消费就两三万。
她曾吃过一次。
宗政越被她看得些莫名其妙:“了?”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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