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忙着指导村里各项工作。
队干部们也高看他一眼,开会时见他一进门,就不明不白地让出个座。
他听本义部署生产,一边听一边点头或者摇头,表示赞同或者反对,有时还前言不搭后语地插上一段,大部分同马桥公务无关,只关系到现在的天气太凉面不好发,以及碱厂偷工减料,碱粉不起作用等等与馒头相干的事。
队干部们也老老实实听着,偶尔参与一下关于白案技术的讨论。
假使他这一天说得兴起,耽误干部们的正事,那也无所谓,没人敢对他下逐客令。
有点可惜的是,人一有了格,就容易昏头,尤其是像明启这种因某种机遇升格的人,更容易得志猖狂。
他的馒头名气远播,这没错,连县里有时开大会也会叫他去做白案。
但他不知是第几次进城的时候,认识了县招待所扫地的李寡妇,一来二去,两个人勾搭上了。
寡妇毕竟是城里人,见识不少,懂得床上如何温存,还让明启乖乖交出了大批馒头。
到最后,明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一整袋特批给县府首长的高级面粉扛到了李家,顺手还捎去一个猪脑壳。
东窗事发,李寡妇丢了差事。
明启(爹的称呼已经取消)则灰溜溜回了马桥,从此再没有给干部做馒头的机会。
这还不说,他在村里的地位一落千丈,人变得日渐猥琐,休说是干部们开会,就算开全体社员大会,也轮不到他发言。
如果有什么事非要人人都表个态,他慌慌地伸出个脑袋,说话声若蚊蝇,恼得本义一次次呵斥:“大点讲,大点声讲!
又不是没吃饭。”
他常常被派去干最苦的活,工分也比别人低。
马桥人恨铁不成钢,恨明启贪财好色,把全村好端端的一份光荣轻易断送,好像全村人都偷过面粉和猪脑壳。
于是他们时不时要把“失格”
二字劈面摔给他一次,摔得他终日郁郁寡欢,不等我们离开马桥回城,竟然积郁成疾,命归黄泉。
在这个不无残忍的过程中,我明白格也可以集体化的。
正因为明启是马桥不可多得的人物,他的格已经成了马桥全村人的共同资本,才变得如此重要。
他随便放弃了这个格,就是对全村人的犯罪。
好多年以后,我回到马桥,走在田埂上,听见一群娃崽在树下唱一首歌谣:
明启偷野鸡,
当场被抓起,
抓到裤裆县,
脱裤又剐衣,
警察打屁股,
看你吹牛皮,
牛皮一声叭,
屁股彤红的。
……
我的心头一震。
没想到事隔多年,明启还活在马桥,活在下一辈人的歌谣里,以他的一袋面粉,以他的失格立下了一块不朽口碑。
这块碑说不定将在马桥世世代代相传,直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本义,没有了复查或其他人,也没有了我,甚至没有了树下这些唱歌的娃崽。
只要还有语言,他就可能一直活下去,活入深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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