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临君庭,听说过吧。”
孙高卓说着,眼神里露出羡慕的神色,虽然孙高卓家庭很不简单,但还是承受不住东临君庭这样的豪宅。
这次,不仅是胡诗敏,所有人都惊讶得瞪大了眼睛,这个小群体里的人,家庭都很显赫的,当然都知道东临君庭意味着什么。
六千万的豪宅啊!
不知道为什么,宋菲这时候的脑海里却发现出吴庸的身影,不免摇摇头在心里暗暗叹息:“宋菲,你在乱想些什么啊,他的家境根本就不适合去那样的地方……”
吴庸这时候,正在学校对面的奔驰里面,林兴平亲自给吴庸送了两箱药材过来,这是免费送给吴庸的,还问吴庸晚上有空没有空。
“说起来还是因为吴先生你。”
林兴平笑了笑说。
“因为我?”
林兴平微微一笑说:“吴先生你还记得上次你来我们家吗?临走时,大伯说要送你一套独栋别墅吗?当时你拒绝了。”
吴庸微微点点头说:“叫东临君庭是吗?”
林兴平就说:“嗯,我不知道吴先生为什么会拒绝大伯的好意,只是吴先生你拒绝了,结果大伯就给了我,说这是提前送给我的结婚红包……”
吴庸心里暗笑,他才不会告诉林兴平,他之所以拒绝了,一方面是觉得这礼太重了,另一方面,从风水来讲,选址很平凡普通,并不算是一块福地,根本就不入吴庸法眼。
林兴平接着说:“所以呢,今天是乔迁之喜的日子,晚上在那里会有一个小型的拍卖酒会,算是周末那次拍卖会的一次提前小预热吧,不知道吴先生你方便不方便呢?”
第三十四章林家酒会
胡诗敏坐在宝马里,惊讶地看着窗外的一个小城堡,不敢相信地看着邓弘毅说:“弘毅,这个东临君庭,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城堡啊。”
“是啊,要不是高卓家里面子大,我们也来不了呢。
今晚的酒会,就相当于是林大少新居入伙的意思,邀请的都是东临市高端人士,还要和林家有关系的才能进来的呢。”
胡诗敏满脸崇拜地看着孙高卓说:“孙公子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孙高卓淡然一笑说:“没什么的,只要你们高兴就行了,噢,对了,菲菲,听说你们班来了个插班生啊,你认识的?”
孙高卓稍微收到了点风声,15班新来的插班生,似乎和他一直视为内定女朋友的校花宋菲有点什么关系,知道了这件事,孙高卓心里也是有点不舒服的。
胡诗敏没好气地说:“这个我知道,那个人叫吴庸,是菲菲妈妈的姐妹的孩子,就一个穷酸小子,从镇里来的,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进了15班,不要说他了,像他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来这样高端上档次的聚会呢。”
听到胡诗敏这样说,孙高卓心里就放心了,一副大气昂然的样子说:“啊,菲菲你早说啊,既然是你妈妈姐妹的朋友,哪怕是村里来的,也应该带他来这样的地方见识一下的,要不你现在给他一个电话,叫他打车来?”
宋菲无奈地摇摇头,冰雪聪明的她又怎么不知道孙高卓心里的打算呢。
邓弘毅顿时笑着说:“高卓啊,你就不要这么好心肠了,地位不同,你哪怕是好心邀请他,他都会觉得你是在埋汰他的。”
说着,邓弘毅的眼光稍微瞄向了后面的米雪,贪婪的神色一闪而过。
到了东临君庭,孙高卓拿出邀请函,就带着宋菲一行人进去了,进去的时候,胡思敏看着旁边数不清的豪车,眼里闪过激动的光芒。
……
回到家之后,吴庸换了一身西装出门,才走了几里路,却发现了西裤因为脚步太快,裆部被崩裂了!
“我去!”
吴庸顿时无语了,这范思哲的西装虽然穿上去很帅,很适合吴庸的身形,非常贴身,但是西装这种衣服的特性决定了不能剧烈运动。
像吴庸这样专门靠脚来走路的家伙,范思哲根本上就不适合,幸好是旁边就有一家耐克专卖店,吴庸直接换了一套运动服加运动鞋出来。
听说吴庸让不小心看到的女售货员都脸红耳燥了,没有问到吴庸的电话,她更是追悔莫及。
至于那套价值不菲的范思哲西装加皮鞋,吴庸直接扔掉了,结果被路过的乞丐捡来穿了,于是东临市就出现了第一个穿范思哲西装讨吃的乞丐,后来穿着阿玛尼和范思哲出来讨吃更是成为了乞丐界的潮流……
东临君庭远在郊区,但是吴庸的脚步堪比汽车,为了避免引起路人的恐慌,吴庸在山林里穿梭,很快就见到了东临君庭。
在东临君庭大概一公里的地方,吴庸慢了下来,慢慢向着东临君庭走了过去。
远远看去,在那城堡式的建筑门口的一大片草地上,停满了豪车,不过在吴庸看来,只不过是一堆烂铜烂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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