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这块柜台的伙计约摸三十来岁,矮胖身材,右脸一个大黑痣显眼至极。
他见锦初二人目光只盯着那副耳珰看,遂将二人上下打量了一番,当看到锦初身上明显洗的褪色的粗布棉袄时,那本已抬起的脚就又收回去了,只微微偏过头去不易觉察的撇了撇嘴。
恰逢锦初抬起头看,胖伙计这极为隐晦的不屑表情就正好落在了她的眼底。
她低头扫了眼身旁仍在盯着耳珰,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的慧珍,又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目光。
这姑娘如此欢喜的时刻,还是不要扫她的兴头了!
这胖伙计明显是个看人下菜的主,今日自己的衣着估计也让慧珍连带着被轻视了,不然此时这伙计怎么也该上前来主动招呼客人,而不是静静的冷眼旁观了。
对于伙计的这一举动,锦初除了暗斥一声:“狗眼看人低”
之外,也只能报以平常心。
先敬罗衣后敬人!
这句话古今通用,尤其是对于从事销售服务行业的伙计而言,这与他们的利益直接挂钩,也由不得人家这般势利了。
看来还是要努力多赚点银子啊,有银子傍身,起码不用再受这种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来白眼嫌弃的羞辱了。
被伙计恶心到的锦初,此时已完全没了再四处走动的心思,她漫不经心的收回本还带着几分好奇的目光,只静静等待慧珍挑选好饰品,好去付银子离开。
对于慧珍这个初次见面就对自己释放善意,且直接帮了自己的姑娘,锦初心里也颇为感谢。
若不是她的引荐,自己也没机会能认识王维远,更不可能遇上对方主动开口说出指导昭儿读书这桩好事。
“锦儿,你有没有看中的首饰啊?”
终于从兴奋中回过神来的慧珍,看着神思不属的锦初,低声询问。
锦初自嘲笑了笑,“我平日里出门机会很少,又没几个相熟的姐妹,用到首饰的时候并不多,加上兄长至今下落不明,我也无心穿戴,买了戴着恐招人眼羡,不戴又只剩放着落灰,诸多麻烦,不如不买。”
慧珍脸上一红,歉疚起来,“对不住,我这一时间高兴,竟忘了你现下的处境了!
以孙婶子那个和尚吃八方的性子,你若真的戴了首饰被她见到的话,不消片刻就能叫她搜刮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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