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间,大家有说有笑,气氛融洽。
清欢也逐渐融入其中,感受到了司逸尘和他的战友们之间深厚的情谊。
晚饭后,司逸尘突然开口:“你们想不想要你们偶像的签名书籍啊?”
几人再次瞪大了眼睛,双眼放光激动得不得了:“队长,难道你有?”
“没有。”
司逸尘淡定的回了句。
“切,那您逗我们这话干嘛。”
黄连撇了撇嘴一脸的失落,其余几人也跟他一个样。
“可是,我能帮你们要啊。
我认识还很熟悉。”
司逸尘一脸坏笑的看着几人。
“队长,真的吗?那你帮我们要一个吧,队长,你最好了。”
清欢看着几人这对着司逸尘一顿撒娇卖萌的样子,忍不住噗呲一笑,这群大老爷们竟然有这么一颗少女心?
还真是猛男身萝莉心啊。
“你们偶像这不就在你们跟前吗,自己跟她要。”
司逸尘指了指清欢,清欢闻声指着自己的脸,一脸莫名。
“我?”
“嫂子?”
几人异口同声的惊呼。
司逸尘眉毛轻挑,自豪的点了点头:“嗯,如假包换,名副其实的鎏金笔获得者,清欢。
你们的偶像。”
“我?是他们的偶像?”
清欢指着自己继续问,还没从这惊讶中回过神来。
“嫂子,你是清欢?《爱在天山之南》的清欢?”
齐鸣惊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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